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教育系统2017年中学教师人才引进公告
2017-02-27来源:勐海县教育局
勐海县教育系统
2017年中学教师人才引进公告
为加强我县师资力量,按编制数配足教师,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与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2017年勐海县教育系统引进中学教职工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无不良前科;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要求
要求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2015-2017年内毕业),财会人员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学历。
(三)职业资格
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其中县一中、勐海县职业高级中学、县民族中学引进人员要求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财会人员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注:勐海县职业高级中学可放宽至聘用三年内取得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引进岗位及数量
勐海县教育局2017年中学教师人才引进计划
学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化学 | 生物 | 物理 | 政治 | 地理 | 历史 | 音乐 | 体育 | 茶学 | 汽修 | 财会 | 合计 |
勐海县职业中学 | 2 | 3 | 1 | 6 | |||||||||||
勐海县第一中学 | 3 | 3 | 2 | 1 | 1 | 3 | 2 | 2 | 1 | 2 | 20 | ||||
勐海县民族中学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18 | |||||
勐海县黎明中学 | 1 | 1 | 2 | ||||||||||||
勐海县第三中学 | 1 | 1 | 2 | ||||||||||||
布朗山九义学校 | 1 | 1 | |||||||||||||
合计 | 6 | 6 | 4 | 3 | 4 | 5 | 4 | 3 | 4 | 3 | 2 | 3 | 1 | 1 | 49 |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高校现场报名
时间:2017年3月16日。
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
2.县内定点报名
时间:2017年3月9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5:00—18:00
地点:勐海县教育局(办公大楼5楼会议室)。
应聘人员持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者会计从业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推荐表、成绩单(学生成绩系统打印)、其它各类证书、奖状等。2017年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院校出具证明材料(需写明学生基本情况及取证时间)。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1.初审: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登记相关信息,对其教育背景、家庭情况、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初步了解,从中筛选出符合聘用条件、比较优秀的1-2名应聘人员报资格复审组。
2.复审:资格复审组对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成绩单以及其他证书奖状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
3.面试:复审合格人员可差额或等额进入面试,面试组将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主要测试与岗位的匹配能力。按1:1确定拟招录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签订协议
通过面试的拟录用人员与勐海县教育局签订协议书、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办理提档函等手续。
(四)体检和政审
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于2017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电话通知),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电子学历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或者会计从业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学籍档案、入党(团)材料到勐海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到。
1.体检由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参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2.毒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县公安局按相关要求进行检测,检测时参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吸食毒品的取消聘用资格,毒检通过后将开具毒检合格证明。
3.政审: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拟聘用人员须提交人事档案等材料,由教育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联合政审,拟聘用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时限提供、补齐所需材料。
(五)公示和聘用
政审合格,县教育局将对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批后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疑义的,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试用期限及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限为12个月,试用期间待遇参照正式在编教师执行。
四、组织机构
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本次招聘工作全部事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负责指导,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五、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691-5198513,联系人:肖豪
六、本公告由勐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勐海县教育局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