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补员教师招聘昭通市实验小学面试工作方案
2016-08-12来源:昭通教育网
昭通市2016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
昭通市实验小学面试工作方案
为了使我校2016年教师招聘面试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实现面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通市教育局2016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办法》(昭市教联〔2016〕13号)和《昭通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面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知识与能力并重的原则。
(三)坚持纪检监察和人事部门监督下工作的原则。
(四)坚持回避原则。
(五)坚持接受纪检监察、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的原则。
面试考生与面试考官有直接血亲关系的回避;面试考生与面试考官有利害冲突的回避;其它由考生提出的回避要求,经领导组调查属实并批准回避。
二、面试考核对象
报考我校2016年教师补员招聘岗位,通过昭通市教育局组织的招聘教师考试笔试后,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的人员。
三、面试考核方式
(一)本次面试考核因只涉及小学体育岗位,所以采取说课和体育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体育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水平。
(二)面试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超时在面试成绩中扣除1分。体育技能测试不规定时间以完成测试项目为准。
(三)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面试前,由考生抽签确定说课顺序,现场撰写说课稿,现场说课,面试时,只能向面试评委报告代码,不得通报姓名及其它信息。
(四)面试考生按应聘岗位学科和抽签确定的顺序进行说课,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出的平均成绩即为该考生的面试得分。面试采用百分制,说课占60分,体育技能测试占40分,面试最后分数=说课分数+体育技能测试分数。打分不设保底分数,面试最后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取;若最后总成绩(笔试+面试)出现雷同,须加面试一次。
四、面试工作程序
(一)确定面试考核人员。
通过成绩公示无异议,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的人员,于2016年8月15日上午9:00到昭通市实验小学办公楼405室确定身份(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笔试准考证)。未确定身份的按弃权处理,同时往后增补一位拟考核人员。
(二)建立评委组
面试考核评委组由学校纪检人员在评委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根据学校实际设一个面试综合考核组对报考我校小学体育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面试评价,综合考评组由7人组成,实行封闭式管理。
(三)组织命题。
由评委组结合招聘岗位专业,拟定3个拟讲课题,并制定说课评分标准(包含专业技能测试评分标准)。面试时由考生现场抽取1个课题,同学科的所有考生说课课题相同。命题必须符合拟录用岗位的专业要求,要有利于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应用能力、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专业技能等综合素质。
(四)面试流程
1、考生分学科,按时到达面试地点报到,报到时提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身份确认后,抽取说课顺序号和共同说课的课题,进入候考室根据要求分别撰写说课稿,时间为60分钟。
2、考生写完说课稿后由考场工作人员收起说课稿及教材,考生在候考室等待面试。
3、每位考生说课前20分钟,考点工作人员将说课稿返还给考生做面试前准备(第一位考生除写说课稿的60分钟外,加给20分钟的准备时间)。
4、面试开始,考生由考点工作人员按顺序号引领进入面试考场进行说课。
5、面试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示意评委已准备完毕,考评组长宣布说课开始,并开始计时。每人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超过时间扣除面试得分1分。说课完毕要向评委说明“说课完毕”,方才终止计时。
6、考评组面试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平均成绩,面试考生在考评组组长宣布面试得分后由工作人员带回到候考室,等待专业技能测试。
7、专业技能测试评分。由考评组在特定场地,对考生体育专业技能进行测试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平均成绩,面试考生在考评组组长宣布技能测试得分后,即可离开考场。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
2016年8月20日,上午8︰30开始面试。面试考生须提前1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确认身份。
面试地点:
昭通市实验小学
六、面试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内容
报考小学体育教师岗位的,其说课内容为云南晨光教育出版社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四至六年级现行《体育与健康》教材。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1、第三套全国小学生广播体操《七彩阳光》展示(20分)。2、篮球技能展示(10分)。3、个人其它体育特长专业技能展示(10分)。
七、拟录程序
按《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通市教育局2016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办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八、面试注意事项
(一)所有面试考生必须服从面试考点的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抽签、面试,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考生一经抽签决定先后顺序后,不得更改。
(三)面试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工具和违禁物品进入考点、考场。除考点提供的材料外,一律不得将教学参考书和其它书籍带入现场,一经发现,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四)面试考生在面试前,要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面试候考室休息等候,遵守面试纪律,服从管理,不准高声喧哗。
(五)面试开始后,迟到15分钟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面试考生面试时只能说抽签号,不得作自我介绍,不得提与面试有关的其它要求。
(七)面试期间住宿费、生活费等一律自理,并注意安全。
九、其它
本方案由昭通市实验小学负责解释。
昭通市实验小学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