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腾冲县2013年择优招聘在岗中小学代课教师为公办小学教师通告
2013-09-21来源:腾冲县教育局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云教〔2013〕7号、《保山市教育局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财政局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实施办法》保政教发〔2013〕145号文件精神和省、市政府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腾冲县2013年择优招聘在岗中小学代课教师为公办小学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由腾冲县实施择优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本县的招聘考试、聘用工作。
二、择优招聘在岗中小学代课教师为公办小学教师的范围对象和招聘人数
(一)范围对象。
截止2013年3月28日,仍然在岗的公办中小学代课教师。
(二)招聘人数。
2013年,择优招聘15人代课教师转为公办小学教师。
三、择优招聘条件及办法
(一)招聘条件。
持有教师资格证、师德良好、身体健康、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公办中小学校代课教师。
(二)招聘办法。
1.档案成绩。档案成绩为教龄分和从教以来获奖得分。按代课的教龄年限每满一周年给予加0.5分,代课年限截止2013年3月28日。对被评为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标兵、优秀共产党员的代课教师,国家级加4分、省(部)级加3分、市(厅)级加2分、县(处)级加1分,以上奖项可累加。其他类别的奖项不加分。
2.笔试。
(1)参加县组织的统一命题考试。
(2)成绩公示。
在腾冲县人民政府信息门户公开网、教育局公示栏公示档案成绩及笔试成绩。
3、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及档案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领取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10月8-9日
(二)报名地点:教育局人事股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10月14-15日
(四)领取准考证地点:教育局人事股
五、招聘考核内容及时间
(一)笔试。
命题范围和内容为现行小学语文、数学、教材教法(小学教材的理解和把握、案例分析)等相关知识(综合卷)。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10月17日下午14:00—16:00
笔试地点:腾冲县教师进修学校
(二)面试
面试主要通过说课(现行小学教材)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10月21日上午7:30
面试地点:腾冲县教师进修学校
(三)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可按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2.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时间:10月23日上午8:00
体检地点:腾冲县疾控中心
六、聘用审批
1、根据择优招聘程序,按档案、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经县教育局研究,报择优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2、评为市级(含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的在岗代课教师,可以直接考核招聘为公办小学教师。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需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荣誉证、代课乡(镇)中心学校开具的代课证明原件(代课在几个不同的乡镇要分别出具证明),受表彰的附表彰文件报名。
(二)各乡镇中心学校的证明必须真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报名时每人交一寸免冠近照2张,报名费200元。
八、工作要求
(一)在县择优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把中小学代课教师招聘为小学公办教师工作纳入纪检监察重要工作内容,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二)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职责,坚持按规定程序操作,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腾冲县教育局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