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
2016-07-10来源: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保山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保山市公开考录公务员面试工作规程(试行)》及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将保山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包括地税系统、选调生、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面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组织
保山市面试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二、面试时间
2016年7月23日。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于7:30前,下午的面试考生于13:30前到面试地点集中。
三、面试地点
保山第一中学(老校区),地址:隆阳区永昌街道黉学街7号。
四、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
五、面试的程序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到保山第一中学(老校区)明伦楼前报到。
(二)工作人员宣布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
(三)考生组、面试考官、监督人员、场内人员依次抽签确定考场。
(四)工作人员对考生身份进行核对,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五)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引导考生依序到考场进行面试。
(六)考生面试后,由工作人员带入休息室。
(七)宣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六、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或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进行面试。其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面试考生若笔试准考证遗失的,须持有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上述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
七、其他
(一)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凡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的,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5分。
(二)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考生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面试,按“扰乱考试秩序”给予五年内禁止报考公务员的处罚。
(四)考生不得将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生面试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其亲属姓名等信息,违者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5分。
(六)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七)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对考场内考官或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可提出回避。
(八)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
(九)考生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