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法院系统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6-07-09来源: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云南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昆明市法院系统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2016年7月15日(星期五)。
二、面试地点:云南警官学院(昆明市教场北路249号,科技楼附楼三楼报到)
三、面试方式
(一)司法岗位(法官助理岗位)
司法岗位采用情景模拟方式(模拟法庭控辩)。每轮面试安排报考同一岗位的两名考生按抽签决定的控、辩角色进行面试。对于等额面试或者抽签后轮单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
面试前,每个考生有20分钟的准备时间(考生不得将资料带入备考室,在备考室准备的发言提纲可带进考场)。每轮面试时间为25分钟,按控辩顺序每人阐述观点时间各为3分钟,辩论时间为10分钟,辩论结束后,考生分别用3分钟时间作最后陈述。计时员在各阶段时间结束前30秒提醒考生。
(二)非司法岗位
非司法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轮面试时间为25分钟,计时员在结束前3分钟提醒考生。
四、面试要求
1、上午7:20报到,7:40至8:00抽签。抽签完毕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有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资格复审确认单原件(盖有“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章),供面试时进行核实。
3、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将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上网查看。
4、考生近期应保持通信联系畅通,以便能及时通知考生相关事宜。
特别提醒:请考生考虑交通可能拥堵等因素,务必准时到达考点。
联系电话: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
人事处 0871-64610806 64096611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7月8日
昆明市法院系统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考生面试须知
一、考生面试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报到时,必须主动将携带的手机、电脑、电子阅读器、手表等所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关机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并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未按上述规定上交通讯电子设备的,一律视为作弊,予以取消面试考试资格。
二、面试前,考生应将本人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资格复审确认单原件(盖有“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章)交工作人员查验,且不得携带书籍、报纸等资料进入备考场和考场。
三、面试当天,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抽签时未到的考生视为违反面试纪律,不得参加面试,且按照《云南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考生可申请考官回避。按照公务回避暂行规定,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五、面试时,考生不得穿、配戴具有识别性的制服、标志等;不得说出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面试时尽量使用普通话作答。
说明:“考生不得说出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是指包括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生父母及亲朋好友的姓名,考生毕业院校的具体名称,考生现在或曾经工作过的单位的具体名称,考生报考单位的具体名称、岗位代码等能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面试时考生如说出上述信息,面试成绩扣减5分。
六、面试过程中,对考官所提问题或说明未听清楚时,考生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每次答题完毕后,报告考官“回答完毕”。面试时间到考生即停止回答。
七、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宣读完成绩并签字确认后考生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考生综合成绩和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于面试结束后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上网查看。
八、考生必须自觉遵守上述考试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