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曲靖市富源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3-09-16来源: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等文件规定,现将富源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间:9月24日至9月2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富源县人才服务中心。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准考证》、加分证明材料、未就业保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已婚人员须提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其他学历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准考证》、加分证明材料、密封完好的学籍档案、未就业保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已婚人员须提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需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前必须持有,否则复审不予通过。
二、资格复审相关规定
(一)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对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考生本人须带齐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详见《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有关内容),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
(二)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9月20日前向富源县人才服务中心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
(三)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前应主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lcx)中查询本人学历信息。若查询不到的,请及时到云南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资格复审时,若在网上查询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四)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7天前向富源县人才服务中心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
中共富源县委组织部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