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2016年招聘简章
2016-06-15来源: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
二〇一六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是昆明市科学技术协会的下属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位于昆明市青年路371号。主要职责包括昆明市科学技术普及、宣传和推广,科技咨询服务活动的组织、指导、管理与协调,服务全市企事业科技人员的科学研究、交流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昆明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 | 智能科学应用 | 1 | 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
昆明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 | 生物技术应用 | 1 | 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生物工程 | 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应届(2014-2016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29日至7月6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昆明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昆明市青年路371号市科技大楼二楼202室)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昆明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二〇一六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照片用电子版)一份;
(2)《昆明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二〇一六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一份;
(3)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6年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和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承诺书一份。
(4)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蓝底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请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
(6)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证明(如托管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联系人:甘佑乾、姜翠英联系电话:0871—63165906
(二)报名要求
由报名人员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点报名。
(三)资格审查
由昆明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负责。专业、学科设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在办理聘用手续前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时间:2015年7月20日
地点:昆明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昆明市青年路371号市科技大楼二楼202室)
联系人:甘佑乾、姜翠英
联系方式:0871-63165906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考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总分为100分。
科目和范围:拟聘岗位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等(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3、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为1:3。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资格复审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昆明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昆明市青年路371号市科技大楼二楼202室)
方式:现场复审
所需材料:报名时所需证件、材料原件
联系人:甘佑乾、姜翠英
联系方式:0871-63165906
3、考试方式、内容
方式:面试采用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4、考试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甘佑乾、姜翠英
联系方式:0871-63165906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2、参加考试前须仔细阅读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果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分数较高者进入下一阶段。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昆明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昆明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科学技术协会:0871-63164640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3192326
昆明市纪委第十二纪工委:0871-63162279
昆明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
2016年6月15日
附件下载:昆明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报名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