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镇康县2016年招聘特岗教师面试公告
2016-06-08来源:镇康县人民政府信息在线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6〕5号)、《临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临教发〔2016〕1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招聘特岗教师面试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说课、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说课60分、答辩40分。
(一)说课
说课时间为10分钟,考生根据指定教材,自选一个课时内容:
小学音乐岗:六年级上册(湖南文艺出版社.主编张前/ 刘清华)
小学体育岗:六年级上册《体育.教师用书》(云南出版集团公司晨光出版社.主编高勇);
小学信息技术岗:六年级上册(云南人民出版社.主编吴凝);
初中化学岗:九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王晶/郑长龙);
初中体育岗:九年级上册 (人民出版社. 主编耿培新 );
说课稿事先自行准备,说课时使用普通话。
(二)答辩
答辩题由评委命题,共2套(中小学共用),考生现场抽取其中1套。脱稿普通话作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内容重点是教育理论知识、教学案例分析等,主要考察考生的从教态度、思辩能力、课堂应变能力。考生根据主考提示开始答辩,答辩结束,向评委报告:答辩完毕!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6月14日上午8:00—11:30
资格复审地点:镇康县教育局人事股(一楼)
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13988331006
资格复审在县纪委派出人员监督下,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相关人员共同复审。
(二)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证件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6届毕业生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可由毕业学校出具证明,说明毕业证等证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2.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未就业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未满的,由服务单位出具服务证明;其他(指除了在岗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以外的人员)的未就业证明均有所在村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出具。
本人必须到现场接受资格复审,否则不予受理。资格复审不通过、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证件材料不齐全或所提供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三、面试时间、地点
(一)时间
6月15日上午7:30抽签,确定面试顺序,8:00开始面试。
(二)地点
镇康县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具体地点资格复审时告知)。
五、其他要求
(一)面试人员携身份证进入候考室,自觉遵守时间要求,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除说课稿和有关辅助教具外,其他与面试工作无关的,一律不得进入考室。面试人员实行代码制,面试时只向评委报告面试抽签顺序号,不得泄露姓名及其他情况。面试人员在等待面试期间,不准高声喧哗。面试人员提前30分钟进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5分钟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人员进入候考室封闭后,封闭至本人面试结束,面试人员被告知面试成绩后,请迅速离开考场,不要在考场附近逗留。
(二)1:1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70分及以上方能聘用。个人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组成。面试结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为6月16日,地点:镇康县人民医院,若初检不合格且经复查仍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个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在该岗位面试人员中递补。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
(三)6月20日前,在镇康县政府信息公众网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四)考生面试期间住宿费、生活费及体检费等自理。
(五)拟聘人员待省教育厅审定后,在岗前培训期间,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具体时间待定,由县特岗办电话通知。
(六)根据镇康实际,招聘岗位由于无人报考、缺考等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调剂补缺。
镇康县特岗办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