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启事
2016-03-17来源: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招聘15名合同制书记员。
一、身份说明
合同制书记员是为法院机关办案提供辅助性工作的专门人员,不占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不具有法院人员和公务员身份,只行使办案辅助职权。
二、待遇保障
委托普洱宝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以派遣劳务的方式到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合同期限初次为2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
合同制书记员每月应发工资2820元(已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按月拨付。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国民教育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较快的打字、记录速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严格保守工作秘密;
(四)年龄在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五)具有普洱市常住户口。
四、考试
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五、报名方式
报名者请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彩色近照一张。报名表请到茶城网下载。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9日。
报名地点:思茅区茶苑路6号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8881022.游文斌。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3月15日
附件下载: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