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通知
2016-03-09来源: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一、招考公告
2016年度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公告已在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信息网(http://gwyks.ynhrss.gov.cn)发布,请下载公告、简章、政策解答、专业目录等资料认真阅读学习,熟悉招考政策、掌握报名方法技巧。由于招考简章的表格较宽,建议采用冻结表格的方法阅读较为方便,也可根据需要调整打印表格后阅读。整个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过程都对报考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一定的计算机网络知识要求,如果操作计算机网络有难度,可请熟悉计算机网络的人员帮助指导。
二、报名网址
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信息网(http://gwyks.ynhrss.gov.cn)是本次考试的官方网站,报考人员登录此网站完成注册、报名等有关事宜。
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信息网(http://gwyks.ynhrss.gov.cn)在报名期间于每日上午9:00左右公布前一天各岗位的报名人数等情况,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下载查看各岗位的报名人数,对报名有帮助。
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信息网(http://gwyks.ynhrss.gov.cn)有一个“考试论坛”,可与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论坛管理员咨询公务员考试录用政策和下载查询招考相关资料。
三、定向“四个项目”人员岗位
我市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比例设置“四个项目”人员定向岗位,但“四个项目”人员定向岗位每年都出现较多岗位招不到人的情况,鼓励符合条件报考定向“四个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踊跃报考定向“四个项目”人员岗位。
四、生源地或户籍
生源和户籍只需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说明如下:
(一) 按户口报考:户口在2016年3月9日前落户在普洱市居民(含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家庭户且2016年3月9日在户口册的,可报考生源或户籍限制“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按生源报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9号)第七条“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和档案管理机构将其在校户口及档案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规定,普洱市生源或户籍的人员因到市外大中专学校就学户口迁出普洱市毕业后未迁回的(不论多少年,含到市外借读高中考入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考时视为普洱市生源。
普洱市居民因到市外服兵役户口迁出普洱市服役期满后未迁回的(不论多少年),可报考生源或户籍限制“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符合条件的岗位。
驻普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子女,如在2016年3月9日前落户在驻普部队集体户且2016年3月9日在册的,可报考生源或户籍限制“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符合条件的岗位。
如资格复审时复审单位提出无法辨别报考人员生源或户籍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县(区)级及以上相关业务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生源或户籍有效证明。
(三)普洱市外生源或户籍的人员到普洱市大中专学校就学,户口迁入落户在居民集体户的,不得报考生源或户籍限制“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
五、凭资格证、职称证报考的问题。
将严格按照《云南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的规定审核,报考人员需认真分析、综合权衡。
点击此处可直接链接到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信息网:http://gwyks.ynhrss.gov.cn。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