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国考玉溪考区考生暖心提示
2025-11-26来源:玉溪人才网
玉溪考试,试试如玉!致2026年度国考玉溪考区考生的暖心提示
亲爱的各位考生:
见字如面。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公共科目将于2025年11月30日如期而至。玉溪,这座温润如玉的城市,已做好准备,期待与您共赴这场梦想之约。愿您在此次考试中,展现出如玉般沉静、坚韧的品格,最终“试试如玉”!
一、考试时间·精准把握
请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节点,合理安排赴考行程:
2025年11月30日(星期日)
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7:00《申论》
二、考点信息·提前规划
玉溪考区考点设在红塔区17所学校,请务必提前确认准考证上的具体考点,按以下地址导航:
高校(高职)考点
1. 玉溪师范学院,地址:红塔区红塔大道105号(东门)。(点击查看导航)

2. 玉溪工业财贸学校(玉溪职业技术学院九龙校区),地址:红塔区九龙路3号。(点击查看导航)

3. 云南省玉溪卫生学校(玉溪职业技术学院科创校区),地址:红塔区科创大道9号。(点击查看导航)

4. 玉溪体育运动学校,地址:红塔区红龙路50号(西门)。(点击查看导航)

中学考点
5. 玉溪第一中学南北2个校区,地址:红塔区太极路21号。(点击查看导航)

6. 玉溪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地址:红塔区聂耳东路5号。(点击查看导航)

7. 玉溪市民族中学,地址:红塔区聂耳东路8号。(点击查看导航)

8. 玉溪第四中学,地址:红塔区文化路11号。(点击查看导航)

9. 玉溪第五中学,地址:红塔区北苑路30号。(点击查看导航)

10. 玉溪第八中学,地址:红塔区红塔大道104号。(点击查看导航)

11. 玉溪第十一中学(李棋中学),地址:红塔区红九路玉溪二小区5号门对面。(点击查看导航)

小学考点
12. 玉溪第一小学文化校区,地址:红塔区文化路9号。(点击查看导航)

13. 玉溪第一小学文澜校区,地址:红塔区文化路13号(点击查看导航,文化路与气象路交叉口,如要导航请用“百度地图”,其他地图导航暂无该地址)。

14. 玉溪第一小学紫艺校区,地址:红塔区东风中路30号。(点击查看导航)

15. 玉溪市红塔山水小学(原玉溪一小山水校区),地址:红塔区东风北路23号。(点击查看导航)

16. 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地址:红塔区创新路东。(点击查看导航)

重要提示:建议您提前亲赴考点,熟悉准确位置、交通路线及周边环境,避免找错考点,进错考场。
三、从容应考·细节定成败
双证齐全:务必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守时赴考:充分考虑交通压力,提前到达,为入场安检留足时间。
严守规定:自觉遵守考场规定,共同维护考试公平,勿带手机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自备好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
关注天气:请留意考前天气预报,备好衣物雨具,从容应对天气变化。
11月29日多云,3—19℃
11月30日多云,5—21℃
浏览官网:请及时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务员考试”,详细了解“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温馨提醒”。(网址链接:http://www.cpta.com.cn/gwytg/2072.html)
四、特别关注·住宿须尽早
本次国考恰逢云南省“滇超联赛”揭幕战同期举行,两大活动叠加,红塔区住宿资源可能出现紧张局面。我们建议您:确认考点后,请尽快完成住宿预订。
预订与维权指南:
1. 预订时请仔细核对入住/退房时间、取消政策等细节。预订后,建议主动通过电话与酒店再次确认,确保万无一失。
2. 妥善保留预订截图、支付记录等凭证,若遭遇“已预订成功后被无故退单”或“现场坐地起价” 等情况,请保持冷静,首先保留好相关证据,随后可立即拨打“12315”市场监督投诉举报热线进行维权,相关部门将对此类行为快速核查、严肃处理。
3. 我们已为您梳理了红塔区宾馆酒店预定参考信息(见附件)。
五、遵规守纪·诚信参考
《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节选)
第五条报考者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等行为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第六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
(三)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
(四)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五)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七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
(二)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
(三)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四)携带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简称作弊器材)的;
(五)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六)违反规定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八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二)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三)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四)使用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作弊器材的;
(五)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
(六)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九条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作答内容雷同的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
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六、诚挚祝福·静候佳音
各位考生,玉溪已备好它的宁静与热情,愿您在此沉着冷静,挥洒才华。如在考前遇到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877—2021656(市人事考试院)。
再次祝愿您在此次考试中“试试如玉”,绽放光华,一举成功!
附件:红塔区宾馆酒店预定参考信息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4日
来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33074351&cateid=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