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云南红河技师学院招募银龄技师公告
2025-10-20来源: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公众号
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关于招募2025年银龄技师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云南省新时代“银龄人才万人计划”实施方案》,引进留用一批银龄技师,服务我省重点产业和技工院校高质量特色发展,根据《云南省“银龄技师”行动计划(试行)》(云人社通〔2025〕4号),现就2025年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引进留用银龄技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云南红河技师学院计划公开招募银龄技师10人,具体引进人数、职业、岗位要求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详见《云南红河技师学院计划2025年银龄技师招募需求表》(附件1)。
二、招募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德才兼备、群众公认。
(二)省内外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其中,省内银龄技师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含),身心健康,热心事业,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条件。
(三)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具有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手工技艺)称号,县级及以下单位可放宽到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手工技艺)称号。
(四)聘用急需紧缺的银龄技师,可放宽至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三、岗位职责
(一)参与教学、实践指导,采取传、帮、带的方式,指导学校教师做好实训指导及教学工作,把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先进的理念传授给学校教师。
(二)根据实际,为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开发、人才培养等提供指导服务,充分发挥其在技能传承创新,关键技术攻关等方面的作用。
四、招募程序
学校对照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提出引进留用建议人选,经属地县(市、区)、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核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复核、公示结果。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复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文确定。学校与银龄技师签订协议。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需与银龄技师签订不少于1年的聘用协议(合同),聘用协议(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约定服务期限、工作内容、工作目标、薪酬待遇、奖励措施等,经属地县(市、区)、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核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五、有关事宜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采取网络报名、电话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即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止。
(二)提交材料。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云南省2025年银龄技师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退休证、与岗位要求相符合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近6个月的体检报告。另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交主持(参与)过项目研究、技能人才培养、发明专利及所获得的主要荣誉、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无相关材料则无需提供。
采取网络报名和电话报名人员须将上述材料在截止日期之前以电子版形式一次性压缩打包发送到招募单位电子邮箱(jsxyzzrs304@163.com),命名格式为:姓名+意向岗位。
六、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经确定引进留用的银龄技师,在我省服务1年及以上或完成核定工作量的,由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对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手工技艺)的按照每人每年5万元的标准;对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手工技艺)的按照每人每年4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补助,主要用于银龄技师工作岗位补贴、生活补贴、租房补贴、交通补贴、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等。
(二)服务保障
银龄技师支持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我院有关规定正常享受探亲和寒暑假。我院为银龄技师提供岗前培训,提供意外保险费、必要的商业医疗保险费等保障性经费。我院为银龄技师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设备和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做好日常服务工作。
未尽事宜由云南红河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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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超群18008731013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jcingJDdUVQO--MJUXpi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