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德宏州妇幼保健院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公告
2025-10-16来源: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德宏州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2号)《2026年德宏州卫生部门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德宏州妇幼保健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
公开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如下:
单位性质 | 招聘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拟招聘人数 | 性别要求 | 年龄要求 | 政治面貌要求 | 学历学位 要求 | 专业要求 | 职业资格要求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临床 医师 | 专技 | 1 | 不限 | 18至35周岁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一本专业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 | 本科专业:临床医学100201K;中医学100501K;针灸推拿学100502K 研究生一级学科:临床医学1002;临床医学1051;中医学1005;中医1057;针灸1059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取得医师资格证 |
(二)招聘对象
1.普通招生计划一本专业及以上学历2024年、2025年、2026年优秀毕业生(未在编在岗,在校期间总体成绩优异,所学专业必修科目无挂科)。
2.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4.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时间:2025年10月10日起至10月17日24:00截止,以“姓名+学校+专业+联系方式”命名文件及邮件名,发送到电子邮箱:dhfy2111015@163.com。
2.现场报名
时间:2025年10月18日(星期六)9:00-12:00。
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均可。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现场应聘人员提供原件,线上应聘人员提供扫描件)。报名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含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历学位获取保证书;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暂未取得规培证的须提供规培证获取保证书)、成绩单、荣誉证书等其他相关资料。存为一个WORD或PDF文件(后缀名为.doc或.docx或.pdf),进行网络提交或现场提交。2025年10月18日现场考核测评前须查验对应岗位要求的、报名环节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
(二)考核程序及办法
1.资格审查,确定考核对象
德宏州妇幼保健院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初选考核对象。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材料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2.组织专家考核测评
德宏州妇幼保健院按照考核测评方案,组织测评专家组,通过现场对初选考核对象从所修学科的成绩、获奖情况、学校推荐就业意见、考生对测试病案的分析结果等方面进行测评。
考核测评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德宏州妇幼保健院采取电话告知。
考核测评分值实行百分制,记分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计算出每位应聘人员的考核测评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测评成绩最低合格线为80分,低于80分将不予聘用。
3.确定拟聘用人员
德宏州妇幼保健院根据考核测评情况,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与德宏州妇幼保健院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
4.资格复审
拟聘用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招聘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到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5.考察及体检
考察、体检由德宏州妇幼保健院组织开展。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须开展吸毒人员检测排查,一经确认为吸毒人员,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
6.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7.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德宏州妇幼保健院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报人社部门审批并完善相关聘用手续。
五、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云南省、德宏州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严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二)遵守考试纪律和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测评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附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应聘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德宏州妇幼保健院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老师:15108617199
邮箱:dhfy2111015@163.com
单位地址:德宏州芒市河东路广弄二巷4号
监督电话:0692-2121111
德宏州妇幼保健院
2025年10月10日
来源:https://www.dh.gov.cn/wjw/Web/_F0_0_6COXUY5GCA96EFE5F8844987B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