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临沧市华旭幼儿园招聘公告
2025-08-30来源: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
临沧市华旭幼儿园招聘公告
临沧市华旭幼儿园是一所专注于0-6岁儿童成长教育的优质园所。幼儿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持“让教育自然发生,让生命自然成长”的教育理念。多年来,幼儿园先后荣获云南省“优秀民办幼儿园”、云南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优秀集体"等多项殊荣。现华旭幼儿园计划公开招聘教师4人、炊事员3人,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适岗、择优、自愿报名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事宜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教师4名和炊事员3名。各岗位的具体招聘计划和条件详见如下:
教师:4名。
1.招聘条件
(1)热爱幼教事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2)学前教育、体育、音乐、美术专业应届和历届毕业生,本科以上学历,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甲证(音、体、美专业的可放宽为二乙)。
(3)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师德师风基本要求。
2.工资待遇:4000元/月,购买五险。
炊事员:3名。
1.招聘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持有有效健康证、有厨师职业资格证择优先;
(2)擅长烹饪,能根据幼儿口味与营养需求制作餐点;能熟练掌握操作流程。有学校食堂工作经验者择优先。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工资待遇:2600元/月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微信公众号“临沧市就业工作站”、“临翔宏华人力”、“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等网络站点发布招聘公告。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9日—2025年8月31日(8:30-12:00;14:30-18:00)报名与资格审核同步进行。
2.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报名及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需现场填写报名表,提交个人证件照、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职业资格或重要奖励等)、身份证复印件。若本人不能亲自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他人报名。
3.考试人员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将严格保密,不作他用,恕不退还。
4.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5.报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0883-3088377(临沧忙畔零工市场大厅)
18669149540(小郭老师)13238634609(欧阳老师)
18988328792(鲁老师) 18183885442(俸老师)
6.报名地点:临沧忙畔零工市场(临沧市双创中心一楼四号商铺)。
8.考试相关情况由工作人员在接收并审查报名资料之后现场告知报名人员或报名结束后由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请报名人员保持电话通畅,因报名人员个人原因错过考试通知的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四)组织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为2025年9月1日,地点为:华旭幼儿园。
(1)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当日公布并在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公示1个工作日。
(2)面试时如遇招聘岗位数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为1:1时,该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确定为75分,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必须大于等于75分,才有资格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
(五)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名者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征求意见及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向当地派出所征求意见。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工作小组审定,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通过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华旭幼儿园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四、严肃招聘工作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临沧市华旭幼儿园进行监督,招聘程序与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其他
(一)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报名信息填写正确,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明、资格条件不符的,将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二)将以信息或电话通知各环节安排,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关注短信或电话、邮件信息。在招聘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不正确或通讯工具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上应聘人员的,视为应聘人员放弃本次应聘。
(三)聘用后按规定享受国家法定假日。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符合聘用条件者,由公司按相关程序予以调岗或解聘。
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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