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曲靖市纪委监委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5-08-13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25年曲靖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曲靖市纪委监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服务辅助岗位15人。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麒麟区户籍或常住地人员(常住地人员要求是麒麟区外云南省内户籍且必须提供居住证)。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办理了失业登记且登记失业时间连续一年及以上并处于有效的失业登记状态,未享受过其他就业优惠政策)。
(五)中共预备党员或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六)法学、审计、财务、信息技术、计算机专业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七)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曾受过行政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8月29日(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8:00。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参加招聘人员到曲靖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报名(曲靖市麒麟区文昌街51号,市纪委监委523办公室),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874—3900405。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其中《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2、3、5、6页,同时提交《2025年曲靖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手写签字纸质版一份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现场报名前请将《2025年曲靖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ganbushi@yeah.net。
(二)资格审核
委托麒麟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三)笔试、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由曲靖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面试后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政审人员。由于自愿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政审
考察和政审由曲靖市纪委监委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考察重点了解报考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岗位匹配度,考察和政审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考察、政审、体检。
(六)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到岗位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用。试用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麒麟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参与后续程序资格。
(二)报名后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三)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中止或取消其笔试、面试和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所招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范围。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合格后正式录用,与曲靖市纪委监委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试用期工资每月3000元,正式录用后工资每月4000元(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由曲靖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六)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附件:2025年曲靖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
中共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8月12日
来源:https://rsj.qj.gov.cn/view/gsgg/141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