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迪庆州叶枝镇人民政府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公告
2024-12-20来源:大美叶枝公众号
叶枝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16号)、《迪庆州促进乡村振兴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迪人社发〔2022〕6号)、《德钦县促进乡村振兴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政策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持续做好我乡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向全镇广大群众发布叶枝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公告。
一、岗位开发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村级管理”的原则,在不增加财政负担的情况下,各村按照“按需设岗、以岗定人、动态管理、总量控制”的原则,充分考虑我镇户籍、16周岁以上、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劳动力,下同)、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劳动力需求和村、组社会公共服务需要,科学确定乡村公益性岗位数量和类别。一是按照“保洁员25户以下安置1人,50户以下安置2人,50户以上3人”的原则,在我镇组建乡村保洁员队伍。二是按照每个行政村安置2名人社协理员的原则,在我镇组建人社协理员队伍。三是根据我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需要,结合实际,开发安置垃圾运输员岗位。
二、安置名额及资格条件
(一)安置名额
叶枝镇乡村公益性岗位共计227名,其中:乡村保洁员197名、人社协理员16名,垃圾运输员4名。各村名额如下:
叶枝村:乡村公益性岗位共计30名,其中:人社协理员2名,乡村保洁员24名,垃圾运输员4名。
拉波洛村:乡村公益性岗位共计42名,其中:人社协理员2名,乡村保洁员40名。
同乐村:乡村公益性岗位共计35名,其中:人社协理员2名,乡村保洁员33名。
松洛村:乡村公益性岗位共计26名,其中:人社协理员2名,乡村保洁员24名。
新洛村:乡村公益性岗位共计29名,其中:人社协理员2名,乡村保洁员27名。
梓里村:乡村公益性岗位共计20名,其中:人社协理员2名,乡村保洁员18名。
倮那村:乡村公益性岗位共计26名,其中:人社协理员2名,乡村保洁员24名。
巴丁村:乡村公益性岗位共计19名,其中:人社协理员2名,乡村保洁员17名。
(二)安置条件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具有我镇户籍、16 周岁以上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且能胜任相应工作的脱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劳动力或符合有关部门文件规定的其他人员,其中人社协理员:优先安置本镇16周岁以上、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能掌握电脑、手机基本操作)的脱贫户、易地搬迁户和监测对象劳动力或符合有关部门文件规定的其他人员。
村“两委”工作人员(含大学生村官、村医、村民小组长等)、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基层治理专干、基层就业见习员、生态护林员、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人员等已就业的劳动力,以及家庭成员中有国家公职人员的劳动力,不在安置人员范围内,即:已就业劳动力不得安置为公益性岗位,不得重复享受就业兜底政策(城镇公益性岗位、生态护林员等),国家公职人员家庭不得享受兜底政策。
三、服务时间及地点
(一)服务时间。安置时限为1年(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安置人员上岗后因外嫁、死亡、外出务工等原因无法正常上岗的,由各村民委员会及时告知镇党群服务中心(原社保中心)并办理相关退出手续。
(二)服务地点。乡村保洁员、垃圾运输员由各村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人社协理员岗位由镇一级统一管理。
四、岗位待遇
(一)岗位补贴。乡村保洁员每人每月800元,人社协理员每人每月1200元,垃圾运输员每人每月1500元。
(二)社会保险。安置人员参加和享受原有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若自愿参加其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所产生的社会保险费由安置人员自行承担;由镇人民政府统一为安置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由安置人员自行承担。
五、招聘人员范围、程序及方式招聘范围:
我镇户籍人口符合安置条件人员选聘程序及方式: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并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安置:
(一)由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发布乡村公益性岗位选聘公告。在确定范围内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
(二)各村村委会组织报名,收集申报人员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资料。
(三)组、村、镇三级评议审核。
(四)组、村、镇三级评议审核后,将拟安置人员花名册报县人社局审核。
(五)县人社局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花名册反馈到镇人民政府,在乡、村两级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做好公示情况存档)
(六)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安置,并由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务上岗协议,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七)由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八)建立相关基础台账。
六、岗位职责
(一)人社协理员。根据党群服务中心(原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安排部署,主要协助做好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养老保险待遇享受等人社领域相关信息的收集、监测、录入、统计等工作;动态核实更新本乡(镇)劳动力年龄结构、就业能力、就业意愿、培训需求、就失业状况、具体就业信息等情况;配合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协助做好社会保险征缴核查等工作,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每月履职不少于12天,由镇级统一管理。
(二)乡村保洁员。主要协助做好本村公共区域卫生的保洁、清扫和管理,督促、监督农户对自家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保持院落周边洁净。每月开展工作不得少于8天。
(三)垃圾运输员。垃圾运输员及时清运指定的垃圾收集点,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定期对垃圾桶、垃圾收集点等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其整洁卫生。每月开展工作不得少于15天。
七、岗位管理
(一)按照“谁用人、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镇人民政府根据《德钦县促进乡村振兴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建立健全镇、村两级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做好人员使用管理、监督考核、退出及递补等相关工作,对安置非“三类”人员、虚报冒领骗取补贴、“吃空饷”等违规情形,及时纠正查处并清退违规在岗人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避免“变相发钱”,防止福利化倾向。县人社局定期对我镇监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人民政府进行清退,并解除劳务上岗协议:1.户口不属本乡本村;2.提供虚假材料或证件安排的;3.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由他人顶替上岗的;4.无故旷工超过部门或当地管理办法规定的天数或次数的;5.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或违反劳务上岗协议的;6.不履行劳务上岗协议中所约定岗位职责或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且经整改不到位的;7.其他不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三)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乡村公益性岗位:1.已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实现稳定就业的;2.服刑期内的;3.主动提出退出申请的;4.公益性岗位劳务上岗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凡有人员退出时,各村应及时报告镇党群服务中心(原社保中心),结清并停止发放其岗位补贴。
八、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3日
2.报名地点:各村村民委员会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及有关证明(残疾人需要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到所在村委会报名,根据所报岗位填写相应的报名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
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叶枝镇人民政府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8468111724
叶枝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8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Dhm3LFhQjXh_o_Hul_J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