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通知
2015-03-09来源: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一、招考公告
2015年度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公告已在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信息网(http://gwyks.ynhrss.gov.cn)发布,请下载公告、简章、政策解答、专业目录等资料认真阅读学习,熟悉招考政策、掌握报名方法技巧。由于招考简章的表格较宽,建议采用冻结表格的方法阅读较为方便,也可根据需要调整打印表格后阅读。整个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过程都对报考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一定的计算机网络知识要求,如果不熟悉计算机网络的,可请熟悉计算机网络的人员帮助指导。
二、报名网址
报名网站的网址为云南省公务员局的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信息网(http://gwyks.ynhrss.gov.cn),该网站为本次考试的官方网站。
专题信息网在报名期间公布各岗位的报名人数等情况,下载查看报名数据,对报名有帮助。
专题信息网有一个考试“论坛”,可咨询公务员考试录用政策和查询相关资料。
三、公安岗位
进入体检阶段,报考公安和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岗位(以下简称公安岗位)的考生必须进行体能测评,测评现场将邀请人大、政协等监督部门进行监督,请体能测评过关有困难的考生报名前仔细权衡。
我市公安岗位招考人数较多,但我市公安院校毕业生的生源严重不足,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非公安院校毕业生踊跃报考公安岗位。
四、定向“四个项目”人员岗位
我市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比例设置“四个项目”人员定向岗位,但“四个项目”人员定向岗位每年都出现部分岗位招不到人的情况,鼓励符合条件报考“四个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人员踊跃报考定向“四个项目”人员岗位。
五、生源地或户籍
生源地和户籍只需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说明如下:
(一) 按户口报考:户口在2015年3月11日前落户在普洱市居民家庭户且2015年3月11日在户口册的,可报考生源地或户籍限制“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符合条件的岗位。
注:按居住地分普洱市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居民。
(二)按生源地报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9号)第七条规定并结合实际,具体确定为普洱市生源地或户籍的人员因到市外院校就学户口迁出普洱市毕业后未迁回的(无论多少年),可报考生源地或户籍限制“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符合条件的岗位。
如因到市外院校就学户口迁出普洱市毕业后未迁回的时间较长,资格复审时复审单位提出无法辨别报考人员生源地的,报考人员必须向复审单位提供我市县(区)级或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生源地有效证明。
普洱市居民家庭户的人员,到市外借读高中考入普通高等院校后毕业的,视为普洱市生源。
普洱市外生源地或户籍的人员到普洱市内院校就学户口迁入落户在居民集体户的,不得报考生源地或户籍限制“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
点击此处可直接链接到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信息网:http://gwyks.ynhrss.gov.cn。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