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03-26来源: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系昆明市教育局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是省、市职业教育的窗口示范学校。学校实行一校二址办学,一部在昆明市人民中路66号(原昆三十二中);二部在昆明市西郊海屯路571号(原昆四中)。学校占地150亩,在校生人数2350人,在职教职工190人,专任教师164人(其中高级教师61人)。学校教学设备精良、管理制度完善,拥有26个专业实验室,1000余套计算机。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宗旨。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勇于开拓创新、师资雄厚、教学环境一流、教育教学成效显著,校园活动丰富多彩,校园环境优美,毕业生推荐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我校是昆明市唯一一所推广德国“双元制”教学模式的试点学校,是香港华夏基金会资助项目的学校。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招聘条件 |
学前教育教学岗位 | 2 | 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 学前教育相关专业 | |
音乐教学岗位 | 2 | 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 音乐类相关专业 | |
财经教学岗位(录用后主要从事财务工作) | 1 | 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 财经、会计相关专业 | |
档案管理人员岗位 | 1 | 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 档案学、文秘、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 | |
校医工作岗位 | 1 | 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护理学相关专业 | |
合 计 | 7名 |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0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4月8日—4月1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报名地点:昆明市人才中心教育分中心(青云街25号)
4、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以及相关专业等级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自荐材料等。已有工作单位的,提交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5、近期半寸免冠照片四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单位和报考序号)。
6、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647091
丁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616414
(二)报名要求:本人到现场报名
招聘对象要求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违反规定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负责。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4月17日—4月18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青云街25号)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871—65165786
2.笔试方式:单人单座,闭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3.笔试科目和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昆明市教育十二五规划;《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等规范文件;相关专业知识等方面内容。
4.笔试时间: 2013年4月20日 上午9:00—11:30(暂定)
5.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每个岗位原则上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面试方式、内容
①面试方式:采取现场演讲、说课、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
②面试内容:
1、学前教育教学岗位采取演讲、说课和实际操作考核,演讲分值占10%,说课分值占30%,实际操作分值占60%。2、音乐教学岗位采取演讲、说课和实际操作考核,演讲分值占10%,说课分值占30%,实际操作分值占60%。3、财经教学岗位采取演讲和说课进行考核,演讲分值占20%,说课分值占80%。4、档案管理岗位采取演讲和实际操作考核,演讲分值占20%,实际操作分值占80%。5、校医工作岗位采取演讲和实际操作考核,演讲分值占20%,实际操作分值占80%。
3、面试时间:2013年5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面试地点: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昆明市人民中路66号)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方式:0871—63647091
丁老师 联系方式:0871—63616414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等。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考生统一到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青云街25号)登记。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871—65165786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纪委第十二纪工委:0871—63175461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3192326
昆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0871—63135506
昆明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871—63102385
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