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丽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2025-03-19来源:丽江就业公众号
丽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执法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丽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执法辅助岗位人员6名,其中,支队4名,工作地点在古城区、玉龙县;宁蒗大队2名,工作地点在宁蒗县。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文末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自愿从事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服从单位管理和安排,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无不良嗜好;
3、高中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截至报名时间);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或英雄模范;
4、持有《丽江市行政执法辅助证》或机动车驾驶证;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于2025年3月19日至24日到丽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建人事科(丽江市古城区安通路76号)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文末附件2);
2、报考诚信承诺书(文末附件3);
3、户口簿、身份证;
4、毕业证;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征信报告(本人版);
7、退役军人证、行政执法辅助证、机动车驾驶证等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面试
2025年3月25日9:00在丽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楼小会议室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养、文化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按照面试成绩择优进入下一程序。
(四)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进行等额递补。体检费用按照医院的标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政审中不符合条件的等额递补。
(六)公示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工资待遇公示期满后无举报或举报不实且不影响聘用的,统一签订合同并购买保险,签订劳动合同期限1年。工资由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组成,人均4.2万元/年(含保险)。
执法辅助人员属编外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工勤人员和事业人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从事执法或涉及秘密级事项工作。聘用的执法辅助人员统一配发制式服装。
五、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出现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相关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如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应举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0888—5156409。
丽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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