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2021-02-26来源:红河人才网
建水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促进建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及行政工作健康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审判辅助人员8名(不限性别)。(招聘岗位均属于非在编临时聘用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人民法院工作;
2.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5日);
3.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能熟练运用电脑;
4.建水县户口或直系亲属为建水户口;
5.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需经原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6.有法院工作经历、法律专业或者退伍军人的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考虑录用(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及在其他单位被辞退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7.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工资及相关待遇
(一)试用期2个月,工资1600元(不缴纳任何保险);
(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工资按照每月3300元左右执行,按规定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依照扣缴比例全额从3300元中扣缴。
五、招录程序及报名时间
(一)招录程序
1.笔试:对形势的理解,对法律的见解(30%);
2.岗位能力测试:听打、看打(30%);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及岗位能力测试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40%);
4.体检:根据笔试、岗位能力测试、面试从高到低的分数确定考生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部分内容执行,体检由县(市)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予以递补;
5.考察: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考生并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因参加政审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予以递补;
6.聘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与建水县福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期限为二年一聘)。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3月5日(8: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建水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人:曾雪、李芳
联系电话:7615409(办公室)
(三)报名须知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两张1寸免冠照片,到建水县钟灵路县人民法院政治部(五楼506室)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
六、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配合门卫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进行实名登记。
建水县人民法院
2021年2月26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8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