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红河州建水县坡头乡卫生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24-11-15来源:红河人才网
建水县坡头乡卫生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人才结构合理化,为卫生院高质量发展储备人才。根据我单位工作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人员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工作;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任职条件、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六)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4.其他按法律法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建水县坡头乡坡头村42号(中医馆二楼人事科)
3.报名方式:
(1)方式一:现场报名(报名期间工作日工作时段内),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
3.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教育经历、工作经历);
4.毕业证、学位证书(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
5.资格证、执业证(应届生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原件,应届毕业生录用后自可参加第一次考试当月起计算,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6.个人征信报告(近30天内);
7.在校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胜任岗位的材料;
8.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方式二: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命名为“岗位+姓名”(例如:中医医师+王某)发到指定邮箱806645340@qq.com报名即可。
(二)资格审查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由人事科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招聘过程中,应聘者对招聘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投诉,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调查处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报名后,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招考方式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根据简历筛查后直接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11月26日,上午9:00,下午14:00。
2.面试地点:建水县坡头乡卫生院会议室
3.总成绩:一轮笔试成绩50%+二轮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 分。以上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时,以一轮面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若一轮面试成绩仍并列,需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公布。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如若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如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隐瞒了既往史,在录用后一旦发现既往史,如精神病等不符合本行业录用要求及医疗护理执业注册要求的,经查实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聘用审批
(一)考试、考核、公示、体检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合同签订体检、考察合格后,按招聘岗位签订相关劳动合同。
三、政策待遇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770元/月。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后,工资标准为2500元/月外加二次绩效,纳入单位编制外人员管理,待遇按照单位编制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为其购买三险一金,医疗责任险及团体意外伤害险。
四、其他事项
1.拟录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林石燕,倪嘉。
联系电话:18313004013,18440838929。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5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