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法检系统2019年考录公务员面试等后续事宜公告
2019-07-04来源:昆明市委组织部
昆明市法检系统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后续事宜公告
根据《云南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做好全省法检系统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等后续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将昆明市法检系统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是经过资格复审合格并确认参加面试等后续程序的考生。并在6月27日昆明市委组织部网站公告《昆明市法院系统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昆明市检察院系统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中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2019年7月15日(星期一)。
(三)面试地点:云南警官学院(昆明市教场北路249号)科技楼附楼。
(四)面试方式:
1.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岗位
采用模拟法庭控辩的面试方式。每场面试安排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按抽签决定的场次及控、辩角色进行面试。对于等额面试或者抽签后轮单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
面试前,每个考生有20分钟的准备时间(考生不得将资料带入备考室,在备考室准备的发言提纲可带进考场)。每场面试时间为25分钟,按控辩顺序每人阐述观点时间各为3分钟,辩论时间为10分钟,辩论结束后,考生分别用3分钟时间作最后陈述。
2.其他岗位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场面试时间为25分钟。
(五)面试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昆明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参加面试。
2.上午7:00-7:20报到,7:20未到报到地点的考生视为自愿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特别提醒:考生事前要熟悉面试地点,鉴于交通可能拥堵等因素,请考生务必提前到达报到地点;凡超过规定时限到达的,无论何种原因,一律不得参加面试。
3.考生须认真阅读《昆明市法检系统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须知》,严格遵守面试纪律。
4.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综合成绩及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于考生面试结束当天在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上网查看。
二、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体检前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考察环节如发现考生构成回避情形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三、其他
(一)相关信息将在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网站公布,官方网址如下: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网址:zzb.km.gov.cn
(二)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工作期间,可能会通过拨打考生报名期间预留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告知考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如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遇有笔试《准考证》遗失的考生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
附件: 1.昆明市法检系统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面试须知
2.昆明市法检系统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注意事项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7月5日
附件1
昆明市法检系统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面试须知
一、考生面试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报到时,必须主动将携带的手机、电脑、电子阅读器等所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等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并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未按上述规定上交通讯电子设备的,一律视为作弊,予以取消面试考试资格。
二、面试前,考生应将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交相关工作人员查验,且不得携带书籍、报纸等资料进入考场。
三、面试当天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抽签时未到的考生视为违反面试纪律,不得参加面试,且按照《云南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处理。
四、考生可申请考官回避。按照公务回避暂行规定,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五、面试时,考生不得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也不得说出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其面试总成绩将被扣减5分。
说明:考生不得说出的“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生父母及亲朋好友的姓名,考生毕业院校的具体名称,考生现在或曾经工作过单位的具体名称等能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
六、面试时使用普通话作答,面试过程中,对考官所提问题或说明未听清楚时,考生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每次答题完毕后,报告考官“回答完毕”。面试时间到考生即停止回答。
七、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宣读完成绩并签字确认后考生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考生综合成绩和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于面试当天结束后在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网站上公布。
八、考生必须自觉遵守上述考试规定,服从监督人员管理。
附件2
昆明市法检系统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体检组织单位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未经批准没有按时到场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免冠半寸照片三张、体检费(具体按实施体检医院的收费标准收取)参加体检。
3.体检的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的安排,在工作人员带领下依次进行体检,不得自行携带体检表进行体检,体检完成前不得随意离开。
4.体检前三天饮食宜清淡,勿食猪肝、猪血等高脂食物和高度白酒。
5.体检前48小时内不宜做剧烈运动,体检当天停止晨练。
6.体检前一晚20:00后禁食(可以少量饮水)。检查当日晨禁食禁水,请空腹、憋尿。
7.要求检测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备眼镜。
8.遇有怀孕、月经期等特殊情况的考生,应提前向招录单位提出。
9.招录单位通知的其他体检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