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2019-06-18来源:保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保山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对保山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含法院、检察院系统)资格复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市级部门岗位由市委组织部审核,县级及以下单位岗位(含公安系统)由所属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法检系统岗位分别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审核。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6月21日
三、资格复审地点
(一)市级单位(含法检系统)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地点: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新40号。
(二)各县(市、区)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地点
1.隆阳区: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隆阳区劳动力市场),地址:隆阳区金山路中段。
2.施甸县:中共施甸县委党校报告厅,地址:施甸县甸阳镇文武社区甸阳东路12号(原老公安局院内)。
3.腾冲市:中共腾冲市委组织部四楼会议室,地址:腾冲市腾越镇山源社区官厅小区81号。
4.龙陵县: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地址:龙陵县城金溪路。
5.昌宁县: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二楼会议室,地点:昌宁县田园镇龙井社区南门街8号。
四、资格复审的条件及须提交的材料
(一)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1.笔试总成绩不低于所报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须进行体能测评的考生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3. 笔试总成绩的岗位排名在岗位招录人数2倍比例范围(即:面试比例)内。
(二)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必须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请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可登录专题信息网,从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3.毕业证(学位证)。非2019年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岗位如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学位证);2019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届时在现场签署承诺书,由招录单位在考察阶段进行核实。
4.户口薄(限生源地岗位)。
5.服务基层计划人员报考定向岗位资格复审时须出具以下证明:特岗教师须提供《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西部志愿者须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须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6.报考选调生岗位的人员。持经学校审核盖章的《云南省2019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两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复审的安排
1.资格复审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亲自到场,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可以由考生签署委托书,请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3.各县(市、区)、各单位于2019年6月21日至6月23日开展首轮资格复审工作;6月24日开展第二轮资格复审(第一次递补)工作;6月26日开展第三轮资格复审(第二次递补)工作。请各县(市、区)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主动联系考生告知资格复审事宜。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到各县(市、区)、各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放弃。
五、资格复审的原则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若所持证明与招考岗位要求不符,资格复审视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考录程序。
六、联系咨询电话
保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0875)2122559
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0875)2207024
保山市人民检察院: (0875)2203864
中共隆阳区委组织部:(0875)2131736
中共施甸县委组织部:(0875)8127384
中共腾冲市委组织部:(0875)5152861
中共龙陵县委组织部:(0875)6128781
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0875)7130361
七、后续相关事项
1.在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考录工作中,我们将通过保山先锋(http://zswldj.1237125.cn/html/bs/index.html)发布相关考录公告、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不要错过考录环节。
2.招录单位会用考生报名时预留电话通知考生相关考录事宜,请考生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如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联系电话:0875-2122559。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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