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河口县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实施方案
2014-06-06来源:红河人才网
河口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工作,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河口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素质考试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略)
二、考试工作原则
1、考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考试工作坚持保密和回避原则。
3、考试工作坚持专业性、实用性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原则。
三、考试对象
直接进行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的岗位:
(一)河口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所属的民族文化工作队乐器演奏员(岗位代码:0030)
(二)河口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所的属民族文化工作队舞蹈演员(岗位代码:0031)
(三)河口县教育局所属的高级中学教师(岗位代码:0037)
四、资格复审和领取《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通知书》安排
(一)资格复审和领取《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考试通知》的时间:2014年6月26日,上午8:30—11:30。
(二)资格复审和领取《专业素质能力测试考试通知》的地点: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73-3451093。
(三)进行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查验:
1、身份证(或带像片并盖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户口薄。
3、证件上姓名与身份证不一致的,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
4、《毕业证》和《学历认证报告》。2014年应届毕业生如还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可先由就读院校出具学历、所学专业等证明,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5、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
6、近期免冠彩色5分照片2张。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若有考生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均取消其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资格。
2、资格复审必须是考生本人到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五)根据(云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进行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的考生需缴纳每人50元专业素质考核测试费。考试费在资格复审当天收取。
五、专业素质考核测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
(一)考核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通知书》。
(二)考核测试内容及方式
1、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所属民族文化工作队岗位(岗位代码:0031),乐器不分种类(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带),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内容包括:
(1)独奏曲两首,题材不限(50分)
15分钟以内、独奏乐器自备伴奏音乐;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演奏能力,包括演奏曲目的流畅性及考生对音乐的理解程度
(2)基础乐理(20分)
测试考生对乐器调式音阶走向的熟练性及大小调式区别
(3)听力测试(20分)
测试考生对单音音符、双音音符及和弦音的认知程度
(4)现场抽取命题线谱或者简谱题进行试奏(10分)
主要测试考生即兴演奏能力
2、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所属民族文化工作队岗位(岗位代码:0031)考试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内容包括:
(1)自选舞蹈表演一个(40分)
舞种不限,音乐、服装自备,5分钟左右
(2)舞蹈基本功测试 (30分)
包括左右侧压腿、左右正压腿、正侧位下叉、下腰
(3)舞蹈模仿(10分)
在示范老师做完3次相同动作后,测试考生的模仿能力
(4)舞蹈即兴表演(20分)
现场抽取命题音乐听完后,结合考生对音乐的理解内容进行现场即兴创作及表演
(5)才艺展示(成绩不计入总分,仅供参考)
3、县教育局所属河口县高级中学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037)
(1)考核测试方式
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的形式采取考生讲课的方法进行(考生面对考官讲课)。
(2)考核测试内容
1、报考河口县高级中学数学教师,上课教材为人民教育出版社高一数学必修教材2必修教材5各一节。
2.考生备课要求:每人采取备2节不同内容的课,考核测试时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上课内容。
(3)考核测试时间
每个考生讲课时间为45分钟。
测评要素:教学目标(10分);教师素质(30分);课堂教学组织(40分);教学效果(20分)。
六、考官组成及评分办法
(一)考官从红河州事业单位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考官库中,在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临时随机抽签产生,每一个考官组由7人组成。
(二)评分办法
(1)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成绩为100分。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和政审,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第一名的考生直接进入体检和政审。
(2)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官由7人组成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出其余5位考官评分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成绩,小数点后面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60分,考生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和政审程序。若考生成绩出现并列的,采取现场加试。
七、考试工作流程
1、考试前30分钟,考官和工作人员进入指定地点。
2、考试前30分钟,考生进入候考室,候考室工作人员初审考生证件,宣布应试人员纪律要求,组织考生根据职位进行抽签排序,并由考生在《考生抽签表》签名确认后交计分人员。
3、考试前10分钟,考官、监督员、计时记分员进入考场。
4、主考官宣布考试开始后,引导员按考生抽签顺序引导考生进入考场应试。
5、监督人员当众检验考生证件(考试通知、身份证、毕业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计时或记分员分发《考试评分表》。
6、每一位考生考试结束退场后,记分员收取考官《考试评分表》,计算考生成绩,填写《考试成绩汇总表》。
7、记分员按《考生抽签表》核对考生姓名及编号,登记考生分数后,在《考试成绩汇总表》及《考生抽签表》上签名,并将两个表格交监督员、主考官签名,由主考官宣布考试成绩,并发放成绩通知单给考生。
八、工作纪律及相关要求
1、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个考试工作由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各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对违反纪律者按人事部六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2、考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人员参加考试,必须实行回避。
3、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报本人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姓名等个人信息,违者考官对考试成绩酌情扣分。
4、本次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各个阶段涉及到的内容,以“红河人才网”公布即视为告之,人社部门不再打电话、发短信等其它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实施方案由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3—3451093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