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迪庆州州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
2014-05-21来源:迪庆人民政府网
为进一步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我州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重点环节的通知》(云组通〔2012〕45号)的规定,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对2014年州级学校新补充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情况祥见岗位表),实行统一考试,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能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对象: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应、往届符合岗位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
关于应届与往届毕业生时限说明: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12年6月以后(含6月)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12年6月以前(不含6月)的毕业生。
(二)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到招聘学校服务并签订不低于6年的聘用合同。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责任感,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其他条件。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35周岁(相对应出生年月:1979年6月——1996年6月)之间的人员。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根据有关规定,被确定为2014年6月以前全国范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考的拟录用人员、在职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单位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在读的非2014年毕业的高校(含中专)学生、现役军人,近两年内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被辞退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近两年内未满原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在2012-2014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任何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
三、招考计划和岗位
根据《关于下达2014年增人计划的通知》(迪人社〔2013〕 92号):州直学校拟招聘28名教师、1名图书管理员 (具体岗位设置及相关详情见附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就业报到证》(用于区分是否是普通高校、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原件(用于核实民族成分及户籍情况)、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近期(6个月内)免冠1寸标准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需注明姓名)。(注:2014年毕业生可凭毕业证复印件、相关学历证明或就业推荐表、获得对应科目高中教师资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明、进入面试后复审毕业证原件, 对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的考生,可凭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2、报名岗位:每个考生根据专业、岗位、学历等条件要求,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也必须带齐报名所需材料及应聘人员的委托书)。
报名人员提供所需资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以及相关获奖证书),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考生在填写《迪庆州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登记表》时,在学历、专业等要求上只要有一项不符合的,均视为无效。
4、现场报名地点:迪庆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迪庆州人民政府大门左侧)。
5、报名时间:2014年6月4日——6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时,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6月6日17:30时。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律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6、考试费用:根据《云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50元笔试考务费,进入面试时面试人员须缴纳50元的面试考务费。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免报名费用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7、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在2014年6月17日至6月18日期间(上午
8:30-12:00,下午2:30-5:30)到迪庆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8、报名咨询电话:0887-8288845
报名监督电话:0887-8226003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授课)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开考要求:原则上达到1:2以上比例方可开考,但部分紧缺岗位放宽开考比例。
2、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道德修养以及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道德修养内容占30﹪,岗位专业知识占70﹪)。笔试考试用书请自行到书店购买。笔试试题为标准化试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考试时间:2014年6月19日上午9:00——11:00。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必须携带户口薄原件),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加分政策:根据《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相关规定执行。对州内藏族、傈僳族、苗族、彝族、普米族五个少数民族考生给予笔试加分照顾。
4、面试:面试内容以考查专业知识为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高中、中专教师面试采取撰写教案、课堂教学考核方式进行;幼儿教师面试采取撰写教案、组织活动及才艺展示考核方式进行。
(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进行笔试,笔试考试后,按笔试成绩 (含民族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并列时,一并列为面试人员。
(2)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是1:1和在1:1—1:2之间的也要参加笔试考试。进入面试条件:①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为1:2比例中没有相同科目对比的,按笔试成绩 (含民族照顾分)达到其它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为1:2比例中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数的综合平均分数的,方能进入面试。(最低分数的综合平均分数计算方法是其它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为1:2比例中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数之和除以有效岗位数之和的值)。②有相同科目对比的,按同科目的笔试成绩 (含民族照顾分)达到同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为1:2比例中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数,方能进入面试。
(3)面试人员因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部分岗位不足的,按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 ,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要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一次。放弃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前七天向迪庆州教育局提交放弃面试申请,若放弃面试申请不足七天不再递补。
(4)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含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面试人员不作为拟招聘对象。
(5)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6)面试地点:州直各校,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招聘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计算,若所设同岗位面试考生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并列时, 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招聘。
2、根据招聘岗位数,按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参加体检,取消招聘资格(包括自愿退出招聘资格)时,从报考该岗位的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3.若体检合格放弃招聘资格的拟招聘人员,应当作出书面申请及说明,这种情况下不再申请递补。
4.凡未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经批准参加应聘特殊岗位考试,并予以聘用的人员,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类别、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5.州直三所高中,如其中有用人单位招聘计划未完成时,本次参加考试考生考试岗位与空缺岗位相对应,且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征求用人单位和考生本人意见,若双方同意,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双向选择”,报经本次招聘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确定拟招聘人员进入体检、公示、招聘程序。
考试过程在监督组监督下进行张榜公布: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公布第一榜;进入面试人员公布第二榜;面试后考试总成绩公布第三榜;拟招聘人员和参加体检人员公布第四榜。
经考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招聘手续。
七、招聘纪律
1.考生在填写《迪庆州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登记表》时,认真填写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应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方式错误或故障,用人单位在通知考生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时,如与考生联系不上或考生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招聘工作监督组由州人大、州政协、州纪检监察、州人社局等部门组成,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行为的,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处取消考试、招聘资格,对在报名时无理取闹、妨碍报名工作、扰乱报名秩序的考生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3、本公告由迪庆州教育局负责解释。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http://ygzf.yn.gov.cn/tongbao/)迪庆州人民政府网(www.diqing.gov.cn)
迪庆州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dq.xxgk.yn.gov.cn)
附(点击下载):2014年迪庆州州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迪庆州教育局
2014年5月20日
2014年迪庆州州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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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拟招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招考条件 |
迪庆州民族中学(7人) | 高中语文教师 | 1 | 本科及本科以上 | 汉语言文学 | 1.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 2.所有岗位招聘后签订不低于6年的服务协议。 3.具有对应科目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 4.所有岗位限师范类专业(包括非师范院校教育类专业)。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在符合上述条件时,不受师范类限制。5.不限户籍(迪庆州外户籍的学历要求二本及以上). |
高中英语教师 | 2 | 本科及本科以上 | 英语 | ||
高中历史教师 | 2 | 本科及本科以上 | 历史 | ||
高中地理教师 | 1 | 本科及本科以上 | 地理 | ||
高中数学教师 | 1 | 本科及本科以上 | 数学及应用数学 | ||
迪庆州香格里拉中学(11人) | 高中语文教师 | 1 | 本科及本科以上 | 汉语言及相关专业 | 1.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 2.所有岗位招聘后签订不低于6年的服务协议。 3.具有对应科目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4. 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5.语文、英语、历史、化学、政治限师范类专业(包括非师范院校教育类专业),数学不限师范类专业,研究生学历不限师范类专业。 6.不限户籍(迪庆州户籍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迪庆州外户籍限一本及其以上学历)。 |
高中数学教师 | 4 | 本科及本科以上 | 数学及相关专业 | ||
高中英语教师 | 2 | 本科及本科以上 | 英语 | ||
高中化学教师 | 1 | 本科及本科以上 | 化学及相关专业 | ||
高中政治教师 | 1 | 本科及本科以上 | 思想政治教育及相关专业 | ||
高中历史教师 | 2 | 本科及本科以上 | 历史学及相关专业 | ||
迪庆州藏文中学(1人) | 高中地理教师 | 1 | 本科及本科以上 | 地理及相关专业 | 1.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 2.所有岗位招聘后签订不低于6年的服务协议。 3.持有对应科目高中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 5.岗位限师范类专业(包括非师范院校教育类专业)。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在符合上述条件时,不受师范类限制。 6.不限户籍(迪庆州外户籍的学历要求二本及以上). |
迪庆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8人) | 学前教育教师 | 1 | 本科及本科以上 | 学前教育 | 应届,师范院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
生化教师 | 1 | 本科及本科以上 | 生化、化学 | 应届,不限户籍 | |
医学教师 | 1 | 本科及本科以上 | 临床医学 | 应届,不限户籍 | |
生物科学教师 | 1 | 本科及本科以上 | 生物科学 | 应届,师范院校毕业生, | |
医学教师 | 1 | 专科及专科以上 | 临床医学 | 应届,专科限迪庆户籍,专科以上不限户籍 | |
林学教师 | 1 | 本科及本科以上 | 林学 | 应届,不限户籍 | |
动物医学教师 | 1 | 本科及本科以上 | 动物医学 | 应届,不限户籍 | |
图书管理员 | 1 | 本科及本科以上 | 文秘 | 应届,不限户籍 | |
迪庆州幼儿园(2人) | 幼儿教师 | 2 | 专科及专科以上 | 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 | 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限迪庆户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