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丽江市华坪县人民医院招聘紧缺人员公告
2018-03-01来源: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华坪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解决华坪县人民医院部分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的问题,进一步满足医院发展需要和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公平、公正”和“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及以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35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名额、岗位及条件
招聘名额、岗位、条件详见《2018年华坪县卫生系统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二)报名地点:“双选会”期间将在昆明医科大学、大理大学设现场报名点,也可直接到华坪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办报名,其它院校毕业生可就近选择报名点。联系电话:0888-6126654。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毕业证书正在办理的可持学校毕业生推荐表或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报名)。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华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
2.通过现场综合测试的人员,体检一周前必须到华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原件。未在指定日期内审核原件的,取消其体检录用资格。
六、招聘方法及步骤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采取现场综合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用多对一方式进行面谈,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测试组,对应考人员进行现场综合测试,现场综合测试在华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由华坪县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
在昆明医科大学、大理大学设现场综合测试点。测试时间报名时通知。
(二)体检
体检人员确定:按现场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华坪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并按现场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派人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和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
(四)公示
对现场综合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审批
现场综合测试、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受聘人员待遇
1、对新招聘录用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试用合格后聘用为医院正式在职在编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与医院其他正式职工同工同酬,并配备深资的医师带教培养。
2、对新招聘录用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医院积极帮助协调县内公租房,尽力协助解决住房问题。
3、新招聘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本科生到医院报到上班,试用3个月合格后,与医院签订合同,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生活补助。已考过执业医师资格证的,1年转正后,与医院签订8年以上工作合同,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5万元。未考过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三年内考过执业医师资格证,并与医院签订8年以上工作合同的,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5万元。
4、新招聘的研究生到医院报到上班,试用3个月合格后,与医院签订合同,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生活补助,已考过执业医师资格证的,1年转正后,与医院签订10年以上工作合同,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9万元。未考过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三年内考过执业医师资格证,并与医院签订10年以上工作合同的,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5万元。同时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研究生学历的,按研究生条件执行。非医学专业的研究生不给生活补助及安家补助奖励。
5、对新招聘的人员在医疗服务中有突出贡献,自觉树立良好医德医风,深受群众赞扬的,医院给予表彰和奖励。
6、对新招聘人员能在专业学科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人员,医院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其他事项
(一)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根据丽市人〔2006〕44号和丽市人〔2007〕57号文件要求,在试用期间,医院要对新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的考试考核。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新聘用人员在6年内不得办理调出手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未进行岗位能力考试考核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二)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人事代理试行办法》(云人〔2006〕26号)要求,新聘用人员到县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
(三)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新聘用到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人员,如果三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可根据聘用合同的相关约定事项解除聘用合同。
(四)未尽事宜,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办理。
联系电话:
华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股:0888-6496109
华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88-6121433
华坪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办:0888-6126654
监督电话:
华坪县第三纪工委:0888-6129697
《2018年华坪县卫生系统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2018年华坪县人民医院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条件 | 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招聘方式 | 其他招聘条件 |
华坪县人民医院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二本及以上 | 医学学士学位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 | 公开招聘(岗位能力测试) | 户籍不限;35岁以内(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
2 | 二本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1 | 研究生 | 硕士学位及以上 | 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财务会计与审计、财会、财会与审计、审计、审计学、会计与审计 | 公开招聘(岗位能力测试) | 户籍不限;35周岁以内(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