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12-12-04来源: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拟公开招聘10名专职辅导员,已按上级规定制定了《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方案》,经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核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同意,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招聘辅导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热爱辅导员工作;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读研究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5、年龄在28岁以下(1984年1月后出生)的未就业大学毕业生;
6、符合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和学校绩效工资规定执行。
四、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
2012年拟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计划表
序号 | 校内录用部门 | 人数 | 专业需求 | 学历 |
1 | 矿业学院 | 3 | 地质类、矿业类、计算机类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2 | 电气学院 | 3 | 机电类专业、法学学科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3 | 测绘学院 | 1 | 测绘类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4 | 建工学院 | 2 | 土木类、建筑类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5 | 商学院 | 1 | 会计学、资产评估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6 | 合计 | 10 |
五、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4日~12月16日。
2、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昆明市学府路388号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莲华校区1号教学楼大厅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1)《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此表可在学校网站http://www.kmyz.edu.cn上直接下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等材料及2张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
(3)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不在招聘范围内的人员不接收报名。
(二)资格审查
1、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该审核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报名者所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由学校统一组织(博士研究生经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厅批准,直接进入面试,一经聘用,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报名情况,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对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根据工作需要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考核内容:时事政治,人文素质,逻辑思维能力,高职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学生工作基本理论、国家政策和法规等。
笔试时间:2012年12月1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昆明市学府路388号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一号教学楼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 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答辩、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应聘的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2、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录用,并按照同一考试类别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学校指定体检机构,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七)考核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八)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在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要求
(一)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报到,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由所聘用学院进行综合考察,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取消聘用资格,交由昆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绩效工资规定执行。
(二)所录用人员在入校后的两年内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
七、信息发布
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0871-6051667、6051151
八、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保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领导小组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对招聘工作中有舞弊行为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查审计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6051617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