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事业单位紧缺招聘
2017-12-28来源:昆明医科大学就业信息网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在职在编人员昆明医科大学专场招聘会
为进一步加强红河州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红河州2018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报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红河州妇幼保健院、红河州疾病预防制控中心决定到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紧缺人才招聘。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及以上2018年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学习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专升本除外)。
(二)招聘岗位
详见红河州人才网《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1.招聘引进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习经历不间断)考生,招聘时若研究生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条件且视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来招聘引进;博士毕业生除要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外,其他岗位条件可不受限制。
2.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直接参加国家计划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18年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且具有国家执业医师资格,参加医疗卫生行业招聘医学类岗位的,视为2018年度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成绩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省内外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及以上符合招聘条件有意向的2018年毕业生请到昆明医科大学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6日(星期六)上午09:30到12:00。
3.报名地点: 昆明医科大学经管办学点(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296号昆明医科大学经管办学点综合楼607教室)。
4.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考生需《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一式三份),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二份)(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
5.请省内外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及以上符合招聘条件有意向的2018年毕业生请到昆明医科大学现场报名。先填写好《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一式三份)及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二份)。
6.报名资格审核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先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然后按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得分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医疗法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能力、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
面试(满分40分)[其中:英语过国家6级10分(过国家4级5分)、硕士学位10分(学士学位5分)、应变及语表20分]。其中应变及语表成绩按招聘小组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计算。
考试总成绩包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百分制)×60%+面试成绩(4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18年1月6日(星期六)
面试时间:2018年1月7日(星期日)
具体时间及其他事宜现场通知。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其考试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如第一名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成绩公示
考试总成绩由各招聘单位审核并报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准后,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考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公示。
(五) 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
2.体检。体检由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6年12月30日修订)及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考察。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
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以及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的,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时间和相关事宜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如该岗位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资格复审和体检、考察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进行一次递补;如该岗位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资格复审和体检、考察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审批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审批手续原则上于2018年8月31日前基本完成。
(八)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联系方式:
红河州卫计委联系电话:
0873—3743949(丁老师) 13987331287
0873—3732176(刘老师) 13508832490
0873—3735030(何老师) 18087308869
0873—3732176(郭老师)13987321262
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竺路144号人事科。
招聘邮箱:hhzwjwrsk@163.com
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联系电话:
0873—3660009(普老师) 13988046931
0873—3660009(郭老师) 13987321262
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南湖南路11号门诊五楼人事科。
招聘邮箱:hhzyyrsk@163.com
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联系电话:
0873—7613048(朱老师) 18988261611
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泽园路28号
招聘邮箱:z2yrs@163.com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联系电话:
0873—2129227(张老师) 13887341051
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金湖东路229号
招聘邮箱:z3yrs@163.com
红河州妇幼保健院联系电话:
0873-3980051(陶老师)13508739108
通讯地址:蒙自市朝阳路中段红河州妇幼保健院
招聘邮箱:hhzfyydb@163.com
红河州疾病预防制控中心电话:
0873—3856565(刘老师)13988006770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红河州疾病预防制控中心
招聘邮箱:hhzcdc@126.com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 ||||||||||||||||||||||
岗位代码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单位性质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类别 | 性别 | 民族 | 户口 | 年龄 | 学历 | 学位 | 报到证或登记证 | 学历类型 | 毕业 年份 |
专业类别 | 专业类别 | 专业类别 | 其它招聘条件 | 是否特殊岗位 | 招聘类别 | 备注 |
01 | 红河州卫计委 | 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临床医师 | 3 | 专技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需要 | 普通招生计划 | 2018年 | 临床医学类 | 内科医学类 | 外科医学类 | 否 | 紧缺人才招聘 | 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 | |
02 | 红河州卫计委 | 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临床医师 | 3 | 专技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需要 | 普通招生计划 | 2018年 | 临床医学类 | 妇产医学类 | 医学影像类 | 否 | 紧缺人才招聘 | 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 | |
03 | 红河州卫计委 | 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临床医师 | 1 | 专技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需要 | 普通招生计划 | 2018年 | 临床医学类 | 耳鼻喉科类 | 医学检验类 | 本科须五年制 | 否 | 紧缺人才招聘 | 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 |
04 | 红河州卫计委 | 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临床医师 | 3 | 专技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需要 | 普通招生计划 | 2018年 | 临床医学类 | 精神医学类 | 皮肤医学类 | 否 | 紧缺人才招聘 | 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 | |
05 | 红河州卫计委 | 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麻醉医师 | 1 | 专技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需要 | 普通招生计划 | 2018年 | 麻醉学类 | 临床医学类 | 否 | 紧缺人才招聘 | 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 | ||
06 | 红河州卫计委 | 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放射介入医师 | 1 | 专技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需要 | 普通招生计划 | 2018年 | 医学影像类 | 临床医学类 | 否 | 紧缺人才招聘 | 从事放射介入工作。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 | ||
07 | 红河州卫计委 | 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精神科医师 | 4 | 专技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需要 | 普通招生计划 | 2018年 | 精神医学类 | 临床医学类 | 否 | 紧缺人才招聘 | 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 | ||
08 | 红河州卫计委 | 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儿科医师 | 1 | 专技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需要 | 普通招生计划 | 2018年 | 儿科医学类 | 临床医学类 | 否 | 紧缺人才招聘 | 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 | ||
09 | 红河州卫计委 | 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妇产科医师 | 1 | 专技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需要 | 普通招生计划 | 2018年 | 妇产医学类 | 临床医学类 | 否 | 紧缺人才招聘 | 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 | ||
10 | 红河州卫计委 | 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急诊科医师 | 1 | 专技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需要 | 普通招生计划 | 2018年 | 临床医学类 | 否 | 紧缺人才招聘 | 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 | |||
11 | 红河州卫计委 | 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病理医师 | 1 | 专技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需要 | 普通招生计划 | 2018年 | 病理医学类 | 临床医学类 | 否 | 紧缺人才招聘 | 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 | ||
12 | 红河州卫计委 |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临床医师 | 6 | 专技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需要 | 普通招生计划 | 2018年 | 临床医学类 | 否 | 紧缺人才招聘 | 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 | |||
13 | 红河州卫计委 | 红河州妇幼保健院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儿科医师 | 2 | 专技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需要 | 普通招生计划 | 2018年 | 临床医学类 | 儿科医学类 | 否 | 紧缺人才招聘 | 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 | ||
14 | 红河州卫计委 | 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预防医学 | 4 | 专技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需要 | 普通招生计划 | 2018年 | 公共卫生类 | 否 | 紧缺人才招聘 | 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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