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及体检通知
2017-07-18来源:红河人才网
弥勒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面试及体检通知
根据《红河州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为做好弥勒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及体检工作,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一、面试事项
(一)面试对象
报考弥勒市人民医院岗位(代码:294),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面试时间:2017年8月1日(星期二)下午13:00报到,13:30时准时开考。
(三)面试地点:弥勒市委党校(弥勒市和谐家园小区背后)
(四)面试方式及内容
根据岗位特点及专业知识要求,面试采取现场专业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测试应试人员专业知识、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医德医风、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基本素质。考生面试时长为20分钟。
(五)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官评分总和的平均分值为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面2位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过程。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若考生成绩出现并列的,采取现场加试。
(六)面试结果公示方式
面试考试后,考生的成绩统一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七)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方可参加面试。
2.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侯考,不准高声喧哗,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3.考生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抽取考号,按顺序依次进行面试,考生未按时到场的视为弃权。
4.严禁考场内使用电话、传呼、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考试资格,考试不记录成绩。
(八)纪律要求
1.遵守回避规定,考官及工作人员与面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须实行回避。
2.参与面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相关信息,不记录、不传播、不泄露考试有关内容。
二、体检事项
(一)体检时间:2017年8月3日上午8:00,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二)体检地点:弥勒市中医医院门诊大楼三楼体检科。
(三)考生需持身份证原件和5张近期免冠五分照片。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3~5天饮食宜清淡,不吃油腻食物(动物内脏、肥肉等)和淀粉类产气食物,不饮酒,勿食猪肝、猪血、大量绿色蔬菜等。检查前一天不要过度疲劳,注意休息,晚上九点后禁食。体检前不要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清晨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及B超检查;
3.体检当天清晨憋足小便,空腹进行检查。若无小便,请抽完血后再饮水;
4.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质内衣,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
5.经期不作妇科及小便检查,待月经结束后三天与市人社部门联系后安排检查。
6.考生需认真听取工作人员交代的注意事项,体检过程中遵从工作人员安排。
(五)怀孕或有可能怀孕的考生,本次体检不参加,但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待生产后进行体检及其它程序。
(六)体检费由考生按照医院开具的收费单据自付,由医院负责收取。
三、档案转递
考生将档案在2017年8月15日前转到弥勒市人力资源开发科,需要开具调档函的,及时到弥勒市人力资源开发科办理。联系电话:6129786。
四、其它要求
(一)体检合格人员到人力资源开发科领取聘用审批表、考察表进行填写。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察的,可从同岗位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
(三)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者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四)不按时参加体检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逾期未转交档案或未按时提交相关证件的考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弥勒市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电话:0873—6129786。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