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昆明市盲哑学校招聘人员相关内容的更正公告
2017-04-18来源:昆明市人社局
关于云南省昆明市盲哑学校
公开招聘人员相关内容的更正公告
因2017年4月12日《昆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云南省昆明市盲哑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中部分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序号 | 主管部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招聘岗位 | 岗位 类别 | 招聘人数 | 性别要求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年龄要求 | 第一组专业需求 | 第二组专业需求 | 其他招聘条件 | 笔试 | 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 | 面试 | 成绩计算方式 | 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 |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具体专业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具体专业 | 内容 | 方式 | 内容 | 方式 | ||||||||||||||||
7 | 昆明市教育局 | 15 | 云南省昆明市盲哑学校 | 特殊教育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2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是 | 28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应届(2015-2017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 文史哲学 | 教育学 | 特殊教育、特殊教育学 | —— | —— | —— | 具有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考试完成证明;持有或于2017年8月以前取得盲文翻译证或手语资格证。(盲聋残疾人不需上述证书。) | 特殊教育+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 | 闭卷 考试 |
1:3 | 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说课等综合素质。 | 考核方式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说课(课题及顺序提前一天抽签决定);第二阶段为现场问答,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第三阶段为才艺展示。 | 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与体检的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当总分排名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 | 联系人:金云水65389377 | 笔试: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占8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知识占20%。注:本次考试不指定指导用书 |
16 | 特殊教育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2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是 | 文史哲学 | 中国语言文学 |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文秘、文秘与档案管理 | 文史哲学 | 教育学 | 汉语言文学教育 | 具有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考试完成证明;持有或于2017年8月以前取得盲文翻译证或手语资格证。(盲聋残疾人不需上述证书。) | 语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 | 闭卷 考试 |
1:3 | |||||||||
17 | 特殊教育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是 | 理工学 | 数学 | 数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 | 文史哲学 | 教育学 | 数学教育 | 具有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考试完成证明;持有或于2017年8月以前取得盲文翻译证或手语资格证。(盲聋残疾人不需上述证书。) | 数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 | 闭卷 考试 |
1:3 |
备注: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专业需求”为本岗位“专业需求”的相关专业。
特此公告。
昆明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