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安排
2016-08-25来源:红河人才网
根据《红河州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现将州委党校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试对象
报考州委党校0001和0002岗位,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以讲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组织、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岗位适应能力。
报考政治学类的考生围绕“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报考经济学类的考生围绕“红河州加快经济发展研究”进行讲课,可以自拟题目,时间为20分钟。
三、面试办法及成绩计算
1、考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量化评分,取平均成绩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所有考生考试完毕后当场公布成绩,并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
2、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按全州统一划定的标准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若出现岗位所有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该岗位录用自行取消;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加试后的面试总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9月7日(星期三)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州委党校(蒙自市凤凰路南段)综合楼二楼201多媒体教室、304多媒体会议室。
考生候考室:州委党校综合楼二楼203会议室。
考生候分室:州委党校综合楼二楼216教室。
五、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持岗位要求各类证件(如: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从业资格证、技术等级证书等)、证明原件(如:户籍证明、学历、专业证明、更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人社部门发的《红河州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参加面试。
2、考生于9月7日上午7:50在203会议室抽签,逾时15分钟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在等待考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侯考,不准高声喧哗,面试结束后到候分室等候,待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公布成绩后方可离开。
4、考场内允许带讲课教案及其它资料,但严禁使用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考试资格,考试不记录成绩。
5、考生须运用多媒体进行教学,使用普通话讲课。
6、考生考试采取抽签编号管理,整个考试过程考生不得提及个人和家庭成员姓名,违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