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2016年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2016-03-21来源: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临沧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
2016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为引进专业人才,加强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临沧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工作实际,报经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拟于2016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人,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数额及有关要求
岗位名称 | 学历要求 | 急需紧缺专业 | 毕业年限要求 | 招聘计划 | 其他条件 |
翻译 | 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学历以上取得学士学位 | 缅甸语 | 2016年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 1 | 能熟练地进行文字和口语翻译,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翻译资格证者优先。 |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讲政治,顾大局。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外事纪律,能吃苦耐劳,作风正派,谦虚谨慎,热爱对外交往工作,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二)2016年未就业应届(2014-2016年毕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以上学历。
(三)缅甸语专业,能熟练地进行缅甸语文字和口语翻译,具有一定的汉语文字功底,口齿伶俐,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翻译资格证者优先。能服从安排,能胜任文秘、对外交往等工作任务。
(四)身心健康,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35岁以下(1981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应聘:
1.定向或委培的应届毕业生;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撤销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
4.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由临沧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招聘工作组负责实施,以召开现场供需见面会、双方洽谈、资格审查、面试、签约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一名领导承担全程监督责任,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信息
此次公开招聘缅甸语翻译信息,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临沧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及云南大学网站、云南师范大学网站、云南民族大学网站等发布公告,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现场招聘
2016年3月25日统一在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应聘人选。
1.现场报名
(1)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5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
(2)提交资料:2016年的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及学位证明;2014-2015年的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如实填写《临沧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2016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近期同底免冠照片)。
(3)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组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程序。以电话方式通知其参加面试。
(4)原则上每个岗位需有3名以上应聘人员报名方可组织面试,若应聘岗位人数不足,须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组织面试。
2.面试。本次面试为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集中在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对对外交往工作的认知情况和对缅甸语的应用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采用百分制计分,由评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3月25日14:30—18:00(考生提前30分钟到面试现场)
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具体教室面试前通知)
(2)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天计分核实后公布。
(三)确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临沧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员,2016年3月25日成绩公布后,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协议签订后,双方以诚信为原则,自觉履行协议。
(四)资格复审和组织体检
以电话方式通知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到临沧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经复审,条件和材料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后,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空缺。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临沧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正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后,临沧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相应待遇,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四、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和近姻亲关系参加应聘的,不得参与招聘工作。每个应聘者按抽签顺序进行,其余应聘者回避。
(二)参加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阅卷、回收等工作。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参加应聘的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应聘纪律。对违反应聘纪律、面试作弊或不具备选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883-2131867 (临沧市人社局专技科)
咨询电话:0883-2122400(临沧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