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县人民医院2016年人才引进招聘简章
2016-03-18来源:沧源县人民政府
为充实我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水平,解决医疗岗位人员紧缺问题,根据目前的实际工作需要,报经县人民政府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全省招聘本年末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我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年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户籍不限,同等条件下本地生源优先。
(二)招聘计划:计划招聘人数4人。其中:临床医学4人。
(三)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忠于共产党,忠于医疗卫生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招聘体检标准;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
二、招聘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招聘时间:2016年3月24日9:30-16:30
(二)招聘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三)招聘方式:交流洽谈。
三、聘用方式
(一)聘用前报考人员需提供《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二)资格审查合格并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经体检合格按我县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实行一年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若发现有作风不正,有参黄、赌、毒等违法行为的,患有严重传染病的,用人单位可立即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三)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转为正式在职在编事业人员。
(四)报考人员经聘用,我院给予每人伍万元奖励。
四、招聘要求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所在院校的就业推荐表、成绩登记表及相关证件。考生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届时若有资料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人员,查实后将不予招聘或聘用。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此次招聘由县卫生局牵头,纪委、人社部门全程监督,县人民医院全程参与。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