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聘人员公告
2016-03-16来源: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
直接到高等院校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人事局、保山市公安局《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保人联发〔2006〕11号),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重点环节的通知》(云组通〔2012〕45号)以及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为加强招聘工作监督的通知》(保人社联〔2014〕14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将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到高等院校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其他条件 |
1 | 医学教学岗位1 | 1 | 一本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基础医学, 中医药类 |
硕士35岁及以下 学士25岁及以下 |
普通招生计划应届毕业生学士学位及以上(硕士研究生,985、211高校毕业生优先)中医药类须硕士研究生 |
2 | 医学教学岗位2 | 1 | 一本及以上 | 口腔医学, 临床医学,中医药类 |
硕士35岁及以下 学士25岁及以下 |
普通招生计划应届毕业生学士学位及以上(硕士研究生,985、211高校毕业生优先)中医药类须硕士研究生 |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6年3月15日在保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及相关院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2016年3月24日(星期四)在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报名时考生需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查阅个人信息及面谈,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面试:面试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官由组织人社部门、用人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束当场宣布成绩,如同一岗位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题。
(六)确定聘用对象: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报考该岗位人员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聘用。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与被聘用对象现场签订聘用协议书。签约人员需交近期彩色免冠大一寸照片4张。
(七)聘用后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相关政策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对医药类研究生聘用者给予以下待遇:
硕士研究生:在与学校签订服务合同后,(1)给予3年住房补助,每年壹万元(10000.00)人民币(税前);(2)经考核合格的,西医类一次性补助安家费伍万元(50000.00)人民币(税前),中医类一次性补助安家费贰万元(20000.00)人民币(税前)。
博士研究生:在与学校签订服务合同后,一次性给予叁拾万元(300000.00)人民币(税前)安家费,或给予安排80-100m2左右的住房一套(水电、物管自理),在校工作八年后产权归个人所有。
五、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李老师:0875-2194506、15887690097
邮箱:308694719@qq.com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联系人及电话:
侯老师电话:0875-2122559、13577500511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老师:0875-2162447、13308759269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