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2016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及紧缺卫生公告
2016-03-15来源:楚雄人才网
为满足楚雄市高中教育及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增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需求,经州人社局审批,楚雄市将于2016年3月到西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及昆明医科大学,择优公开招聘部分紧缺高中教师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以提高教育质量、办学效益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为目标;
(二)坚持所学专业与所需岗位对应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时间、地点
招聘时间:教育系统2016年3月22日、23日、25日;卫生计生系统2016年3月24日。
招聘地点:
(一)教育系统。西南大学(3月22、23日)和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3月25日)。3月22日-23日在西南大学进行招聘,如实际招聘人数不足,则3月25日到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进行招聘。
(二)卫生计生系统。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3月24日)。
本次招聘设立现场招聘点,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及其他外地医学类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到上述招聘点参与招聘。
联系电话:教育系统0878—3016874
卫生计生系统0878-3011274
三、招聘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高中教师17人、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22名。
(一)云南省楚雄东兴中学:招聘8人(高中语文1人、高中数学2人、高中思想政治1人、高中物理1人、高中生物1人、高中化学2人)。
(二)云南省楚雄紫溪中学:招聘9人(高中语文1人、高中数学1人、高中英语2人、高中音乐1人、高中历史1人、高中物理2人、高中化学1人)。
(三)楚雄市人民医院:招聘12人(临床医学8人,影像学1人,护理学2人,康复医学1人)。
(四)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4人(预防医学2人,影像学1人,卫生检验1人)。
(五)楚雄市除鹿城镇卫生院、东瓜镇卫生院外的坝区乡镇卫生院:招聘6人(临床医学2人,影像学2人,中医临床2人)。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热爱事业,所学专业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要求,能胜任工作;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楚雄市教育卫计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2.教育系统须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需提供学校证明);
3.卫生计生系统须具有二本及以上学历(除影像学专业外,其他专业不含专升本),研究生学历优先;
4.应聘者毕业后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到招聘单位报到前需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提交楚雄市教育局、卫生计生局人事科进行备案,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4.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5.在招聘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6.因其它问题不宜进入招聘单位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1.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楚雄州人才网;
2.楚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3.西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和昆明医科大学官网。
(二)现场报名
1.教育系统:西南大学内招聘点现场报名(3月22日-23日在西南大学进行招聘,如实际招聘人数不足,则3月25日到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进行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报名参与招聘)。
2.卫生系统:昆明医科大学招聘会现场填写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应聘者按以下要求提供自荐资料,考评组根据应聘者的自荐资料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具备应聘资格:
1.应聘者必须持学校出具并盖有公章的2016届毕业生证明(包括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年月、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在系及专业等)。
2.个人推荐表、本人身份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现场测试
现场测试由专家组在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下具体实施。
1.测试方式:主要采取现场考核及面试考察方式进行。
2.测试的主要内容:主要了解应聘者在学校期间的现实表现及综合素质等。
3.成绩计算:教育系统按专家组成员评分后,计算平均数得出考生综合成绩;卫生计生系统考生成绩为专家组成员评分后,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得出每位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分值在80分及以上的可以作为候选对象,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建议名单。测试工作完成后,按综合成绩情况由高到低依次报楚雄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五)体检及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应聘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的确定需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同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签订协议
教师系统协议事项招聘现场另行通知;卫生计生系统应聘者经测试、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视为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及《补充协议》。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毕业后,持毕业证书、签订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及《补充协议》、《就业报到证》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成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六、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国家现行事业单位相关政策执行各项福利待遇。
七、其他未尽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按《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执行。
八、本公告涉及的相关事项由楚雄市教育局、楚雄市卫生计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楚雄市教育卫计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楚雄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