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公告
2025-04-27来源: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法院公众号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及人数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招考的方式,面向社会招录2名聘用制书记员(男女不限,其中派出法庭1名)。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
6.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7.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通晓本地少数民族语言者优先录取);
8.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名、资格审查
此次公开招聘统一进行现场报名、审核,不接受网络、短信或来电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7日至5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03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8965565。
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以便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各1份(请报名人员自行下载附件打印填写完整)。
(2)身份证、学历验证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原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
四、考试
(一)笔试、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70%)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法院业务、书记员岗位职责等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成绩占总成绩20%。技能测试主要是看打、听打,满分为100分,成绩占总成绩50%。
(二)面试(占总成绩的30%)
笔试、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技能测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放弃的情形,经过一轮递补后不再递补。
笔试、技能测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众号上公布。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聘用制书记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人选,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六、考察和政审
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和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其他进入面试但未录用人员保留递补资格,时限为12个月,当禄劝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出现空缺时,按考察和政审等程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录用后的身份、工资及其他待遇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禄劝法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关系的,需在考察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协商解除,否则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招聘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禄劝法院工作,试用期1个月,每2 年签订一次合同。劳动合同期届满,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在聘期内不适合做书记员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违纪情形的,可随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4.聘用期内工资待遇:试用期内每月1920 元;试用期满后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4500元/人/月,含应缴五险一金费用)。
5.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
八、信息发布
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在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官网(http://kmlqfy.chinacourt.gov.cn)及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九、其他事宜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五)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咨询电话:0871-68965565
监督电话:0871-68965578
附件:
1.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书记员招聘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扫码下载附件)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5年4月2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dlOq5XrPCV-FXcvv8dp0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