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德宏州盈江县思源水业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2024-11-19来源:德宏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公众号
盈江县思源水业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岗位招聘公告招聘信息
盈江县思源水业有限公司原称盈江县自来水公司,始建于1980年。经2018年二次改制后,现为云南盈恒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下属子公司,主要担负着全面保障盈江县城镇生产、生活用水的供应重任,承担着供水管网建设、维护及自来水销售和服务职能。
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共建有三座水厂,日处理水能力2.5万方的第一自来水厂一座,日处理水能力0.5万方的盈江县第二自来水厂一座,日处理水能力3万方的第三自来水厂一座,水质检测中心一座(位于盈江县第三水厂)。旗下子公司有盈江县思源水业有限公司水管安装经营部、盈江聚鑫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盈江祥源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参股公司有盈江县泽盈供水有限公司。水质检测中心自检能力每日常规检测11项,每月检测24项,全年出厂水质合格率100%。供水区域面积约9.52平方公里,供水服务人口约8.23万人,供水普及率100%。
为打造一支具有高素质水平、专业性强的人才团队,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工作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热爱国资国企事业,认同国企文化。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拥护“两个确立”。
3.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勤勉敬业、敢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的业务开拓能力,对所属企业忠诚,与企业共进退。
4.具有较强的履职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履职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抗压能力强,有较为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
5.综合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良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6.具有良好的个人诚信。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7.曾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或被单位开除的不得报名。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生理缺陷、传染病疾病或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的疾病,无不良嗜好。
9.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
任职要求:
1.一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精通常用办公软件(word、excel、ppt),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有行政文员、检测员经验的优先;
2.做事踏实细心、严谨自律、有条理性,具有极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3.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具备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工作推进能力和极强的执行力;
4.知识结构较全面,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并能迅速掌握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各种知识,善于学习;
5.能及时、准确、圆满、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以及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6.退役军人招录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相关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劳动关系隶属上海卓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由上海卓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与各岗位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支付薪资报酬,缴纳五险。由盈江县思源水业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管理,负责工作考核。(表现突出,工作业绩好。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可以转为正式工)。
三、报名、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1.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本人简历、学历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比对后归还)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彩色照片2张。
2.填写报名表时请注明所报岗位;
3.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 日17:30;
4.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上海卓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阿露窝罗路26号)
(2)微信报名:18288186828/15208811757
(3)网上报名:邮箱983532644@qq.com(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扫描发送到指定邮箱)。
5.联系方式:18288186828/15208811757
(备注:周末、节假日及非工作时间请用微信或邮箱报名)
四、资格审查和考试
1.考试安排(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待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安排;
2.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需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或等额确定面试人选。
3.如果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优先聘用条件顺序确定人选。
4.优先聘用顺序:党员、军人、职称高、学历高、年龄低。
五、体检、考察和政审
1.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和政审。
3.若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所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若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实情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2.报名人员必须确保电话畅通以便联系,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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