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云南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

2024-10-09来源:云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云南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

为做好云南大学202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重要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云南大学建校100周年重要贺信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进一步树立科学评价和分类评价导向,切实提高推免生接收质量,依法依规开展202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确保推免招生公平公正。

(一)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坚持内涵式发展,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建立科学遴选评价体系,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的考核。

(三)规范推免生接收工作,各项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进行。各院系需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严格执行集体商议和集体决策机制,确保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四)做好接收章程、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提高推免工作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主要负责对接收推免生招生章程、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的审定,监督和指导各学院、研究院(以下简称各培养单位)规范开展推免生接收工作;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保证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学校成立纪律监察组,切实加强对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监督检查。主要负责对推免工作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规定、纪律严格落实到位,保证推免工作安全、平稳、顺利推进。

(三)各培养单位成立院级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党政领导、纪检委员、研究生秘书等组成,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推免接收工作,制定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同时成立申诉小组,负责处理推免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申诉和争议问题。

三、接收类别

(一)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

(二)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我校录取的所有推免生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

四、接收专业及名额

(一)推免硕士生接收专业及接收名额

除非全日制专业及全日制部分联合培养专业(研究方向)外,我校其他全日制专业均可招收推免硕士生,具体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可填报的专业为准。除推免硕士生外,各专业也将留出一定比例(一般为50%)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

(二)直博生接收专业及接收名额

我校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专业均可接收直博生,具体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可填报的专业为准。直博生导师都是我校在行业领域内有优秀科研成就的博导,学校也将为直博生量身定制专属的培养方案。我校直博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学校博士招生总计划的20%。

五、推免生相关待遇

(一)奖助学金

1.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现全覆盖。直博生入学当年可享受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15000元;推免硕士生入学当年可以享受硕士学业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次年起,学业奖学金按照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评选。同时,鼓励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按一定比例配套奖金。

2.直博生享受博士研究生助学金13000元/生·学年;推免硕士生享受硕士研究生助学金6000元/生·学年。

3.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外,我校还设置有研究生张文勋奖学金、岳虹研究生奖学金、校友励志银杏奖学金、方国瑜奖学金、熊庆来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富滇银行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学金。以及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4.优秀推免硕士生在学期间若获得我校硕博连读资格,在博士入学第一年将享受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15000元。

以上各类奖学金的具体实施及评定办法请登录云南大学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www.ydxsc.ynu.edu.cn/)查询。

(二)提前选修研究生课程

本科就读于云南大学的推免硕士生可申请在2025年春季学期提前选修其研究生阶段的专业课程,成绩如实记录。请于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两周后,及时联系相关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进行登记,由各培养单位汇总后在12月30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三)优先选择导师

推免生优先向优秀导师推荐。

(四)出国公派留学项目

我校是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约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校,品学兼优的推免生可优先推荐参加出国访学项目和获得国际学术交流项目的基金资助。

(五)创新人才项目

我校设置有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品学兼优的推免生在申报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具体申报流程及结项要求以当年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六、申请条件

(一)申请考生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他违法违纪的推免生。

(二)申请考生必须是取得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及我校相关要求。

(四)申请直博生除须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一般应在本专业内名列前茅。特别优秀的生源可以适当放宽。

2.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一般应具有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科技奖励、专利等)或各类国家级、省级竞赛奖项。

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具备博士生培养潜质。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学术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及具有代表性科研成果者优先考虑。

4.符合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制定的其他相应要求。

七、推免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具体日程安排和要求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公布的为准。

(一)推免生可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相关功能开通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查询本人推免生资格及相关政策,填报个人资料信息,进行网上支付等手续,请提前做好准备。

(二)拟申请我校2025年研究生的推免生(含本校推免生),请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功能开通后,第一时间填报“10673云南大学”,并及时关注系统提示和手机短信。

(三)各培养单位将按照要求及时对申请考生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已参加我校暑期夏令营并顺利结营,且获得所在本科院校推免资格的学生,请和我校相关学院保持联系。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本科毕业院校不得限制考生自由选择填报推免志愿。

(四)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请第一时间登录系统进行确认,同时按各培养单位要求提供材料,一般应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学生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证明或综合测评成绩证明、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以及网报时填写过奖项的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的原件或复印件等。

申请直博的考生还须提交《云南大学接收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及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附件2)。

材料审核无误即可进入复试。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复试一般以面试为主,具体复试时间、形式及考核要求等具体事项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并及时通知有关考生。

(五)各学院在完成复试工作后,将根据推免生接收计划,综合考虑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复试成绩等因素提出拟录取建议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请第一时间登录系统接受待录取锁定招生计划。

(六)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推免工作全部完成后公示于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相关要求

各培养单位须制定具体接收办法报学校研招办审核备案,并在推免接收工作正式开始前公布于本单位网站上。复试时间、形式等具体要求由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组织安排。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审查

由各培养单位对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审验考生身份证、学生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证明或综合测评成绩证明、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原件等。对申请直接攻博的考生,还须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发表文章、竞赛获奖奖项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有抄袭、造假、冒名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名无实等情况,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复试。

(二)复试内容

包括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态、语言表达能力、掌握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复试形式,具体方式或要求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三)复试时间

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后通知考生。

(四)复试成绩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复试考核内容的分值及权重,计算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作为综合排名的依据。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60分为及格。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九、其他事项

(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三)体检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四)2025年9月1日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六)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七)直博生拟录取阶段不区分方向,不指定导师。由各博士培养单位在学校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公布后,根据直博生复试成绩、学术创新能力等,结合导师招生计划以及科研需求按双向选择原则确定研究方向和导师,具体分配办法由各单位确定并负责解释。

(八)直博生有关管理规定详见《云南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直博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附件3)

十、联系方式

云南大学代码:10673

联系部门:云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明远楼303

邮政编码:650504

学院联系方式:请查看后续公布《云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各学院关于接收推免生的实施细则。

学校咨询及申诉电话:0871-65033837(研招办),0871-65033908(纪检监察)

网址:http://www.grs.ynu.edu.cn

微信公众号: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

热忱欢迎各高校推免生申请我校!

附件:

1.云南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直博生专家推荐书

3.云南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直博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9月20日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1.云南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附件2.直博生专家推荐书.docx

附件【附件3.云南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直博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pdf

来源:http://www.grs.ynu.edu.cn/info/1008/48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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