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西畴县司法局2015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招考简章
2015-02-05来源: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逐步解决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不足现状,更好地为我县农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西畴县司法局报经州局同意,面向社会招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现将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
2、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之间,具有法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国民教育)(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本科以上国民教育专业不限;
3、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4、能够专职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律师、公证员被吊销执业证或者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限未满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5、具有律师或者公证员资格,并已在律师事务所或者公证机构执业的;
6、有关法律法规限制性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录用考试报名表电子版及纸质表格一式三份(报名表附后);
3、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4、报考条件第二项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考计划和方式
拟招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0人,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环节,具体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用
1、报考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必须通过西畴县司法局划定的最低分数线(60分)才具备录用资格。司法局在具备录用资格的人员中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择优录用。
2、拟录用人员经考试合格、由县司法局将填报表册、相关个人档案材料上报州司法局、经省司法厅审核批准,发给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六、执业和待遇
1、录用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实习试用期满,安排到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由法律服务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占编制,无固定工资,收入方式与律师一样,从个人法律服务执业收费中提成发放。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范围,除不能办理刑事方面的法律事务外,其余执业范围和律师执业范围一样。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活动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西畴县司法局和法律服务所管理规定,因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被除名,不胜任工作被辞退或个人不愿执业,解除聘用合同,由西畴县司法局收缴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并在文山日报进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2月12日
报名地址:西畴县司法局2楼基层工作管理股
咨询电话:0876-7626858
西畴县司法局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