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富民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4-03来源: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和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重点环节的通知〉》(昆组通〔2012〕67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县201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人。具体为:富民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4人;富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5人(住房保障中心3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2人);富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直属中队招聘5人;富民县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环境保护监察大队招聘2人;富民县防震减灾局所属事业单位地震监测预报中心招聘1人;富民县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1人;富民县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招聘2人。各招聘岗位专业及条件详见各招聘单位的招聘简章。
二、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要求见各招聘单位的招聘简章),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提交的材料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4月16日至4月19日, 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及联系人。报名地点统一集中到富民县黎阳路148号(富民县社会保险局二楼会议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各招聘单位的招聘简章。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详见各招聘单位的招聘简章。
(二)报名要求
1、报考者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专业、学科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等设置。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填写《承诺书》,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按时持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分为理论知识考试(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教育系统为教材教法、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内容;其他各部门参考资料为《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用教材-综合知识(2012)》(云南大学出版社发行)。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 5月16日—17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领取准考证地点及联系人详见各招聘单位的招聘简章。
2、笔试时间:2013年 5月18日上午9:00-- 11:0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地点为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不低于1:2、不高于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具体确定进行面试人员的比例见招聘单位的招聘简章)。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规定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富民县政务公众信息网及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等发布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富民县政务公众信息网及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等发布公示5个工作日。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分高者进入下一阶段。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分高者为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六、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须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考试总成绩并列不能确定递补人员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递补。
七、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富民县政务公众信息网及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等发布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富民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拟应聘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因工作需要作出的工作调整安排。
(三)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公告由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监督电话
中共富民县委组织部:0871-68813871
富民县监察局:0871-68811912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8811141
富民县教育局:0871-68811053
富民县环境保护局:0871-68810843
富民县水务局:0871-68817758
富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0871-68818670
富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0871—68811760
富民县农业局:0871-68819936
富民县防震减灾局:0871-68816777
附件:各单位招聘简章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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