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临沧市临翔区中医医院校园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03-09来源:临翔中医公众号
临沧市临翔区中医医院
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联合举办云南省2023年医药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的通知》要求,为积极搭建医疗卫生机构、高校和医学毕业生供需平台,加快引进各类卫生健康人才,结合医院实际,决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临沧市临翔区中医医院始建于1980年6月,是一所集医疗、康复、教学、科研等为一体的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是云南省中医医疗集团临沧医院、云南省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云南中医药大学实习医院、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临沧科研基地、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医院、临沧卫校教学医院、德宏职业学院教学医院、红河职业学院实习医院、昆明卫生职业学院实习医院。
目前医院占地面积30亩,总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编制床位400张,实际开放床位248张。现有工作人员286人(编制内职工58人、编外职工228人),硕士研究生1人,在职研究生17人,本科学历128人,专科学历136人。设内科、外科、脑病科、针灸科(疼痛科)、推拿科、全科医学科、急诊科、骨伤科、治未病科、中医护理门诊、康复科、麻醉科、口腔科、妇科、皮肤科、健康管理中心等临床科室;设检验科、放射科、功能科、药剂科等医技科室;设办公室、党办、信息科、医务科、科教科、医保物价感控科、护理部、固定资产管理科、内审科、财务科、病案室、设备科、总务后勤科等职能科室;附设圈掌街、第三门诊(富丽家园)、玉龙社区卫生服务站等院外服务点。
建设有省级中医传承工作室二级工作站6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1个,云南省基层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3个。
配备有philips1.5T磁共振、带天眼功能GE64排128层螺旋CT、德国joimax全脊柱内窥镜手术系统、GE Logiq E9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动态平板DR、普爱C形臂、腹腔镜、眼底检查镜、C14呼气检测仪、施乐辉射频治疗仪、olympus电子胃镜、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化学发光分析仪、凝血分析仪、核酸提取仪、核酸扩增仪等近50余台检验检查设备;配备有冲击波治疗仪、中药离子导入设备、臭氧治疗仪、多功能牵引设备、微波热疗设备等中医诊疗设备14类20余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3人)
岗位 名称 | 学历 要求 | 专业要求 | 招聘 人数 | 备注 |
放射 诊断岗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学位) | 医学影像(放射诊断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 | 1 | 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执业医师资格者优先,临床医学专业需转岗医学影像专业。 |
超声 诊断岗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学位) | 医学影像或临床医学专业 | 1 | 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执业医师资格者优先,临床医学专业需转岗医学影像专业。 |
临床护理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学位) | 护理学 | 1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
三、招聘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9:00-13:00。
地点:云南中医药大学呈贡校区五行广场(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
2.时间:2023年3月18日(星期六)9:00-13:00。
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南苑(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
(二)提交资料
1.提供本人身份证、所持有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学籍和学历认证报告、执业资质、职称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白底免冠电子版的2寸彩色照片;
3.2023年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及学位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组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程序。招聘过程中对提供虚假材料、作弊、不正当竞争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四)考试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为6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签定协议
以面试成绩和引进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临沧市临翔区中医医院引进编制外专业技术人才协议书》。
(六)体检
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项目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负责体检的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是未就业状态,即与任何单位无劳动人事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来医院报到经医院考察考核合格后,在院内进行聘用前的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合格者,进入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者,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人事部门:0883-2134252
李老师:13578308168 李老师:13398832771
(十)关于本次招聘的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统招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5.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未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关系。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五、待遇
一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以下待遇:
1、同编制内人员同等享有相同的进修、深造及职称评聘,职级晋升,同岗同酬;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同工同酬。
2、医院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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