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优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通告
2023-02-28来源:昭通人社公众号
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通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2名,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算机网络运营管理人才1名、信息宣传服务人才1名(详见附件1)。
三、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艰苦创业、团结协作、诚实守信和为科技事业奉献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履职资格条件。
4.普通招生计划2019年至2023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优先招聘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研究生。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现役军人。
2.服务期内的定向研究生。
3.截止报名时已经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的。
4.招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事业单位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0日24:00以前
邮箱:ztgjjrjk @163.com
通过网络报名的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将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打包压缩命名为“报考岗位+考生姓名+联系电话”,发送到指定的报名邮箱,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
2.高校现场报名
时间:2023年3月15日(上午9:00-12:00)
地点:云南大学呈贡校区。联系电话:0870-2236989
参加高校现场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携带相关资料到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3年毕业生提供学校签字盖章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材料,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在校期间至今的获奖证书、本人拟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相关资格证书、相关学习工作经历证明、《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张贴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考生承诺书》(附件3)。
(二)资格审查
本次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人数与考生报名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报名结束后,由市公积金中心人事教育科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的考生在报名当日现场完成资格审查;网络报名的考生,在报名邮箱提交报名资料后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市公积金中心以电话告知本人初审结果,并通知考生在面试前一周(面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4月16日,具体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带上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到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事教育科进行资格复审确认。资格复审通过后方能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市公积金中心组织,邀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业务指导,接受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和社会各界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参与监督,确保招聘面试工作公平公正。面试工作具体方案后续另行制定。
本次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0分(不含),根据岗位应招聘数,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从高到低遴选出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者,不能进入后续招录程序。如考生成绩出现并列且需要淘汰时,成绩并列者用另一套备用试题加试面试。
(四)考核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市公积金中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情况、违法违纪违规情况以及应聘资格等进行考核了解。考生需配合协助考核组开展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对象,并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市公积金中心对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拟聘单位、拟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面试成绩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可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六)体检
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如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公积金中心提出公开招聘意见,报市人社局对照岗位招考条件进行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手续办理时间截止为2023年8月31日,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聘用手续办理截止时间前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进行审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签订聘用合同后,已聘用人员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调动或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开招聘及选调考试。新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
凡已聘用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故不到招聘单位报到者,报市人社局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相关要求
(一)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二)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由相关部门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三)考生在整个招聘期间必须始终保持报名表上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尽快与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事教育科联系。因联系方式变更且未报信息修改的考生,致使无法联系错过招聘相关程序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政策咨询电话:
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事教育科:0870-2236989。
监督电话:
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纪委:13649676000;
昭通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0870- 3188913;
本通告由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表
2.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
3.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
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2月27日
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表 | |||||||||||||||||
序号 | 招聘单位名称 | 单位所属区县 | 单位性质 | 职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职位描述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学历性质 | 学位 | 考核方式 | 教师资格证等级 | 教师资格证专业类型 | 年龄 | 政治面貌 | 专业要求 | 职位其他要求 |
1 | 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市直属 | 公益一类 | 计算机网络运营管理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计算机网络运营等相关工作 | 1 | 研究生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 | 硕士及以上 | 面试 | 不限 | 不限 | 18至35周岁 | 不限 | 软件工程及相近专业 | 2019年至2023年毕业的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服务期内的定向研究生不得报考。 |
2 | 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市直属 | 公益一类 | 信息宣传服务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新媒体编辑,信息宣传等相关工作 | 1 | 研究生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 | 硕士及以上 | 面试 | 不限 | 不限 | 18至35周岁 | 不限 | 新闻传播学及相近专业 | 2019年至2023年毕业的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服务期内的定向研究生不得报考。 |
1.本次公开招聘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报名时按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 2.专业一栏,没有明确层级的,均为具体专业,所设专业必须标出专业代码; 3.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提供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应聘资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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