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玉溪市华宁县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提前招聘紧缺医学专业人员公告
2022-12-17来源:玉溪人才网
华宁县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2023年提前招聘紧缺医学专业人员公告
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华宁县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2023年计划提前招聘紧缺医学专业人才9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简介
(一)华宁县人民医院:华宁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51年,是华宁县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在编职工206名。其中:本科学历169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10人,副高级职称39人,中级职称63人,初级职称74人。
2021年开始实行华宁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管理(含华宁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盘溪分院、华溪分院、通红甸分院、宁州分院、青龙分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于一体的非营利性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承担着全县20余万人的医疗、预防保健、急诊急救和卫生人才培养等工作。是华宁县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商业保险公司定点医院;是云南省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是昆明理工大学、云南中医药大学、保山高等中医药专科学校的教学医院。属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被评为全国基层医院优秀建筑之一、三星级园林单位。云南省县级中心医院提质达标通过验收,华宁县胸痛中心、新生儿救治中心、高危孕产妇救治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达标通过,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规范化建设通过国家级认证。建有13个专家工作站。优质护理覆盖率达100%,儿科、妇科、产科、老年病科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二)华宁县第二人民医院(华宁县盘溪中心卫生院):华宁县盘溪中心卫生院始建于1955年,是华宁县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在编职工79名。其中:本科学历41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2人,副高级职称18人,中级职称14人,初级职称26人。
(三)青龙中心卫生院:华宁县青龙中心卫生院始建于1968年,是华宁县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在编职工52名。其中:本科学历38人;具有副高级职称9人,中级职称7人,初级职称58人。
(四)妇幼保健院:华宁县妇幼保健院建于1972年2月,是华宁县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在编职工52名,编外人员47名。其中:本科学历38人;具有副高级职称9人,中级职称7人,初级职称58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提前招聘对象:①202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②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持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执业医师证两证的毕业生。③华宁县青龙中心卫生院口腔专业往届专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持有口腔(助理)执业医师证。
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华宁县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2023年提前招聘紧缺医学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2年12月28日。2023年毕业生不限年龄。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职数及招聘条件,详见《华宁县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2023年提前紧缺医学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五、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2022年12月28日前属现役军人、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2022年12月28日前,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编制内就业协议且未解除协议的人员。
(三)关于本次招聘时间计算的规定
此次招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特别说明的除外。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8-2023年1月15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将相关材料以压缩文件包(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形式发送附件至华宁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专用邮箱hnxwjxttqzp@126.com。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
4.报名材料
应聘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
③学习成绩表(学校盖章)
④专业证明材料(学校盖章)
⑤一张小一寸近期照片
⑥报名表(应聘人员自行网上打印填写或现场填写)
⑦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证、规培合格证等相关证书。
(二)报名资格初审
由卫健局对应聘者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电话查询审查结果,如有疑问,可直接与报名岗位相应的招聘单位联系询问。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或因应聘人员本人未接电话或电话不畅通等原因,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七、考试
本次提前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择优予以招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测评时间拟安排在2023年1-2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从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专业应用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综合40分,专业知识应用6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八、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计算成绩时,取评委的平均分为该应聘者考试成绩,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提前招聘医学专业人才是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如出现同一岗位因面试成绩并列导致拟聘人数超出计划招聘名额的,按专业知识应用成绩排序,若仍并列的,按面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三位排序。
九、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面试总成绩公布之日1个半小时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补充协议》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不按时签订《就业补充协议》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弃权,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报到时间待电话通知),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一份)由县人社局和县卫生健康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供与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的,双方所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自行解除。
十一、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者,在2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十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个人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现实情况。若有参与非法组织、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形的,确定为考核不合格。
放弃体检或考察的,按违约处理,不再递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十三、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玉溪人才网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纳入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待遇。若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出现违约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十四、其它事宜
(一)事业单位新招录人员实行一年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医院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的可不赔偿违约金,但需全额退还安家费(不计息)。
(二)华宁县人民医院发给提前招聘人才安家费,约定服务期限,明确违约责任。
1.本科学历的,有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规培合格证、执业医师证的,一次性发给安家费20万元。约定服务期限为15年。
2.研究生,有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医师规培合格证、执业医师证的,一次性发给安家费30万元。约定服务期限为15年。
3.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一次性发给提前招聘人员2万元安家费,约定服务期限为10年。享受第(1)或第(2)条款的不得再享受第(3)条款。
4.提前招聘紧缺人员在约定的服务期内不得提出调动、报考其他单位,若辞职须一次性赔偿医院违约金10万元和全额退还安家费(不计息),违约金赔偿不得按工作年限递减。
(三)第二人民医院(盘溪中心卫生院)、青龙中心卫生院要求:约定服务期限为8年(不含入职后规培、助培年限)。在约定的服务期内不得提出调动、报考其他单位,若辞职须一次性赔偿医院违约金8万元,违约金赔偿不得按工作年限递减。
(四)华宁县妇幼保健院要求:约定服务期限为8年,在约定的服务期内不得提出调动、报考其他单位,若辞职须一次性赔偿医院违约金10万元,违约金赔偿不得按工作年限递减。
(五)引进人才入职后2年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否则医院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十五、招聘纪律
(一)应聘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一经查出,招考机关可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玉溪人才网或致电招聘单位联系电话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考试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应聘人员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或其他方式说明。
(五)招聘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六)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十六、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届时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的应聘人员,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一)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应聘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注意个人防护,考试全程均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考试期间,应聘人员要自觉维护考点秩序,与其他应聘人员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十七、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名称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名称表述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招聘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核。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如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应聘人员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四)未尽事宜由华宁县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2023年提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八、招聘单位相关信息
(一)联系方式:张老师0877-5017508
马老师0877-5616814
邢老师0877-5018743
(二)监督电话:0877-5015692
附件:
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华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16日
华宁县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2023年提前招聘紧缺医学人才岗位表 | |||||||||||||
编号 | 招聘单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民族 | 户籍 /生源 | 学历 | 学位 | 专业要求 | 政治面貌要求 | 其他招聘条件 | 备注 |
1 | 华宁县人民医院 | 放射 | 1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及以上 | 放射医学、医学影像学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和历届毕业生还需有医师规培合格证(2016年及以后毕业生)和执业医师证。 | 优先招聘本岗位专业,若本岗位专业空缺,可招聘临床医学相关专业。 | |
2 | 华宁县人民医院 | 病理 | 1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及以上 | 病理学、临床医学相关专业 | 不限 | |||
3 | 华宁县人民医院 | 外科 | 2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相关专业 | 不限 | |||
4 | 华宁县人民医院 | 康复 | 1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及以上 | 康复医学、临床医学相关专业 | 不限 | |||
5 | 华宁县青龙中心卫生院 | 口腔 | 1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本科生须有学位证 | 口腔医学 | 不限 | 历届生还须有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 | ||
6 | 华宁县第二人民医院 | 临床 | 1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不限 | 优先招聘本岗位专业,若本岗位专业空缺,可招聘临床医学相关专业。 | ||
1 | 华宁县妇幼保健院 | 口腔、超声 | 1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及以上 | 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不限 | 优先招聘本岗位专业,若本岗位专业空缺,可招聘临床医学相关专业。 | ||
2 | 华宁县妇幼保健院 | 中医 | 1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及以上 |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 | 不限 | |||
备注: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名称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名称表述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招聘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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