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通告
2022-03-10来源:昭通市人民政府网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通告
为进一步充实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批准,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昭通市人才服务中心2名(详见附件1)。
(二)主管部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招聘单位性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岗位类别:专业技术岗位。
三、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吃苦奉献精神;
3.具有与公开招聘岗位相符的学历专业知识和履职资格条件;
4.2018年至2022年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现役军人;
2.参加各类考试时因违纪违规,尚在禁考期内的;
3.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或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截止报名时已经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的;
5.招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发布通告
由昭通市人民政府网站、昭通市人社局“昭通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通告。
(二)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即可。报名时,每位考生根据所学专业和岗位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岗位一经确定,一律不得更改,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单位的人员,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1.网络报名
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邮箱:liuping2860@126.com。
通过网络报名的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将材料扫描成电子版打包压缩命名为“身份证号+考生姓名+联系电话”,发送到指定邮箱,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
2.现场报名
时间:2022年3月29日至3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昭通市市民之家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临时服务区窗口。联系电话:13578003960。
参加现场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场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2年毕业生提供学校签字盖章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在校期间至今的获奖证书、本人考取的相关的资格证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张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考生承诺书》(附件3,一式两份)。
(三)资格审查
本次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人数与考生报名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报名结束后,由市人社局机关党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的考生在报名现场完成资格初审和复审;网络报名的考生,在报名邮箱提交报名资料后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市人社局以电话告知本人初审结果,并请考生于2022年3月21日至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带上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到昭通市市民之家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临时服务区窗口进行资格复审确认。资格复审通过后方能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
面试地点为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低控制分数为80分,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面试结束后,考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为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第一名出现并列,则采取加试的方式根据加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和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昭通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
(五)考察
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情况、违法违纪违规情况以及应聘资格等进行全方位考察了解。考察时考生需配合协助考察组开展考察工作。若考察环节出现考生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况,则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确定考察人选,递补后仍无考察合格人选,则取消招聘岗位。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经紧缺专业人才招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市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签订协议后对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面试成绩、拟聘用单位及岗位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进入体检环节。进入公示环节后出现放弃或条件不符合的情况不再递补。
(七)体检
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八)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机关党委提出公开招聘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照岗位招考条件进行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手续办理时间截止为2022年7月29日,202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聘用手续办理截止时间前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进行审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签订聘用合同后,已聘用人员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调动或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开招聘及选调考试(服务期满3年的,可参加昭通市范围内的公务员招考)。新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
凡已聘用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不到招聘单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要求
(一)公开招聘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二)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三)考生在整个招聘期间必须始终保持报名表上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尽快与市人社局机关党委办公室联系。因联系方式变更且未报信息修改的考生,致使无法联系错过招聘相关程序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为做好招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所有考生及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报名及后续程序要佩戴口罩、持健康绿码进场,有特殊情况还需出示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报考人员若出现卫生防疫部门认为不宜参加招聘情形的,终止本次招聘后续环节,后果由本人承担。后续若有新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最新要求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
昭通市人社局机关党委办公室:0870-2131022
监督电话:
昭通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870-2126081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0-2129368
本通告由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
2.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
3.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9日
附件1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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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名称 | 单位所属地市 | 单位所属区县 | 单位性质 | 岗位名称 | 岗位描述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学历性质 | 学位 | 本人身份 | 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 | 年龄 | 政治面貌 | 专业设置要求 | 岗位其他要求 | 备注 |
昭通市人才服务中心 | 昭通市 | 昭阳区 | 事业单位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人才服务保障工作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2018年至2022年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 不限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 | 不限 | 社会学等相近专业 | ||
昭通市人才服务中心 | 昭通市 | 昭阳区 | 事业单位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人才服务保障工作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2018年至2023年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 不限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 | 不限 | 人力资源管理等相近专业 |
来源:http://www.zt.gov.cn/lanmu/xwzx/contents/15/2038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