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临沧市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21-05-13来源:临沧市人民政府网站
临沧市2021年度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法检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等后续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现将临沧市法院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是经资格复审合格并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
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
三、面试地点
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团结路30号)
四、面试方式
(一)法官助理职位:采用模拟法庭控辩的面试方式。
每场面试安排报考同一职位的所有报考者,同时进行面试抽签,决定场次以及控、辩角色。对于等额面试或者抽签后轮单的报考者,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正式进行面试前,每个报考者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有20分钟的准备时间,构思发言提纲(报考者不得将备考资料带入备考室,在备考室准备的发言提纲可带进考场)。每场面试时间为25分钟,按控辩顺序每人阐述观点时间各为3分钟,相互抗辩、时间为13分钟,辩论结束后,报考者分别用3分钟时间作最后陈述。
(二)其他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场面试时间为25分钟。
五、成绩计算及公布
面试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考录环节。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2日内,在临沧市人民政府网(www.lincang.gov.cn)和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公布。
六、面试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资格复审部门审核盖章的笔试《准考证》、《临沧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参加面试。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5月17日上午6:50准时报到,从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进入,进行安检和疫情防控相关检查,考生要提前熟悉面试地点,自行考虑好交通等因素,务必准时到达报到地点。面试开始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实行封闭管理,使用屏蔽仪,全程录音录像。
(四)考生报到时,须主动将携带的手机、电脑、电子阅读器等所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等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并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未按上述规定上交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的,一律视为作弊,予以取消面试考试资格。
(五)考生不得携带书籍、报纸等资料进入考场。
(六)面试当天由考生抽签决定面试岗位顺序、各岗位人员面试顺序、考官组成和题本。考生可申请考官回避。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七)考生佩戴面试顺序号或控辩身份号牌由工作人员引导到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时,考生不得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也不得说出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
(八)面试使用普通话作答,时间到即停止答题。
七、疫情防控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注册申请“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面试结束前禁止出入中高风险地区,在备考期间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
(二)参加面试考生必须自备口罩,按要求出示“云南健康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或截屏用A4纸打印提交,并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三)“云南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自资格复审之日至面试结束前体温异常的考生、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提供考前七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面试当天遇有体温超过37.3℃的考生,需要反复测量体温, 经考试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须配合工作人员按相关程序处置。
八、其他
(一)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工作期间,可能会通过拨打考生报名期间预留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告知考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如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面试结束三天内会组织考生体检事宜,请进入体检的人员注意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附件:临沧市法院系统2021年公务员考试录用面试人员名单.xlsx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3日
来源:http://www.lincang.gov.cn/lcsrmzf/lcszf/zwdt/tzgg/716936/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