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云南考区)通知
2014-06-12来源:云南旅游电子政务网
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旅游局(委),非学历旅游教育培训机构: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云南省导游人员考试管理办法》和国家旅游局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现就2014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2014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云南考区)采用面向社会公开考试选拔的方式进行,凡年满十八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具体要求为:
(一)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具有高级中学或中等专业学校以上学历;
(三)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四)身体健康,具有担任导游员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已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拟申请报考其它语种的导游员,须报名加试所报考语种的“现场模拟导游考试”;
(六)在其它省(市)、自治区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拟申请在云南省各州、市领取导游证(IC卡)的导游员,须报名参加原报考语种“现场模拟导游考试”,考试通过方可申请办理导游证(IC卡);
(七)因未参加年检需要复证的考生须按照相关规定报名参加“旅游法规”及原语种“现场模拟导游”考试;
(八)2013年度参加考试且部分科目未通过的考生,保留合格科目成绩,只需报考未通过考试科目。
二、报名方式
2014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云南考区)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信息采集、资格审查在各州、市旅游培训中心和非学历旅游教育培训机构进行。
(一)网上报名:请考生于2014年6月20日—9月10日登录云南旅游电子政务网(http://www.ynta.gov.cn/)查看《2014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须知》,并上网在政务大厅栏目点击进入“导游考试报名”,按要求注册和填写《2014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表》或《2014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云南考区)加试报名表》进行预报名。2014年新报名的考生,点击新考预报名链接;2014年复考考生,点击复考预报名链接;已取得导游资格证,需进行年检复证考试的考生,请点击复证预报名链接;已取得导游资格证,需申报第二语种的考生,请点击加试预报名链接;由其他省、市、自治区转籍进入云南省的考生,请点击转籍预报名链接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资格审查:考生所在州、市旅游行政部门对完成网上预报名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并在《2014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表》、《2014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云南考区)加试报名表》上加盖旅游行政部门公章予以确认,上报省导考办。
(三)信息采集
1.新考、复考考生须提交下载打印的《2014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上述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半寸红底证件照二张;
2.加试、复证、转籍考生须提交下载打印的《2014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云南考区)加试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导游资格证、年审合格证明原件及上述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半寸红底证件照三张;
3.请考生携带以上资料于2014年7月10日—9月30日期间到网上预报名的各州、市旅游培训中心、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认定资质的各非学历旅游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信息采集,办理培训、考务等相关手续。报考外语、加试、转籍的考生,到云南省旅游培训中心进行信息采集,办理培训、考务等相关手续;报考年检复证考试的考生,到导游证(IC卡)属地管理的州、市旅游局(委)培训中心进行信息采集,办理培训、考务等相关手续。
三、培训及考试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按各州、市旅游培训中心、各非学历旅游教育培训机构通知的培训时间进行考前培训。
2.培训地点:考生报名的各州、市旅游培训中心及通过检审复核的各非学历旅游教育培训机构。
(二)准考证领取时间及方式
1.领取时间:2014年11月25日——11月28日
2.领取方式: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一)中文(普通话)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全国导游基础知识》、《云南导游基础知识》、《导游业务》、《旅游法规》四科,每科满分100分;
(二)外语笔试科目
外语(英语、德语、法语、日语、韩语、越南语、泰语、缅甸语、老挝语等语种)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与中文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相同
(三)现场模拟导游考试(口试)
1.口试主要考查内容为:导游景区景点讲解能力、导游规范服务能力、导游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
2.口试景区景点知识讲解范围(20个):
石林风景区、玉龙雪山、中科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大理崇圣寺三塔、丽江古城、普达措国家公园、云南民族村、西山龙门、昭通水富西部大峡谷景区、罗平九龙瀑布群景区、澄江禄充景区、腾冲和顺、禄丰恐龙谷、建水文庙、丘北普者黑景区、西双版纳傣族园、宾川鸡足山、大理古城、噶丹•松赞林寺、元阳梯田等20个景区。
3.考生使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20个景区景点中抽取5个选择1个进行口试;
4.口试相关要求详见《2014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云南考区)大纲》。
五、考试教材及参考资料
(一)考试教材:使用由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修订、编写的2014年《全国导游基础知识》《云南导游基础知识》;《导游业务》、《旅游法规》、《现场导游》、《现场导游》(英语版)等教材。
(二)考试辅导材料: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编写的《2014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云南考区)大纲》及《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模拟试题—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模拟试题—云南导游基础知识》、《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模拟试题—导游业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模拟试题—旅游法规》。
(三)教材购买:2014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教材、大纲、辅导材料可在各州、市旅游培训中心及非学历旅游教育培训机构报名点购买。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笔试时间
2014年11月29日
上午:09:00—11:00全国导游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00云南导游基础知识
2014年11月30日
上午:09:00—11:00导游业务
下午:14:00—16:00旅游法规
(二)口试时间:2014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期间进行。
(三)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示考试地点为准。
七、报名点及考点设置
(一)报名点设置:云南省旅游培训中心、昆明市旅游培训中心、云南旅游职业学院、曲靖市旅游局、玉溪市旅游局、保山市旅游局、昭通市旅游局、楚雄州旅游局、红河州旅游局、文山州旅游局、普洱市旅游委、西双版纳州旅游局、大理州旅游委、德宏州旅游局、丽江市旅游局、怒江州旅游局、迪庆州旅游局、临沧市旅游局、腾冲县旅游局、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丽江)、云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西南林业大学生态旅游学院、云南师范大学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云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云南国土资源学院等25个报名点;
(二)考点设置:云南省旅游培训中心、云南旅游职业学院、昆明市、西双版纳州、丽江市、大理州、红河州、昭通市、腾冲县等9个考点,玉溪市、迪庆州、怒江州3个临时考点;
(三)考生网上预报名时可在上述报名点中选择参加考试的报名地点,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时最后选择确定考点,考点一旦确定后不得再行更改。
八、收费
(一)考务费
严格按照云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云发改云价收费〔2010〕83号文规定执行。新考考生笔试50元/人•科,口试100元/人•次;加试考生考务费100元/人•次;其他省(市)、自治区转入考生转籍加试考务费100元/人•次;复考考生笔试50元/人•科,口试100元/人•次。
(二)培训费
经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检审复核认定的非学历旅游教育培训机构负责组织2014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云南考区)考前培训,培训费用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局相关规定和云发改收费〔2009〕260号文件收取培训课时费。
九、命题及评卷
由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导游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安排试卷命题及阅卷工作。
十、成绩公布、保留及查询
(一)成绩公布
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导游考试办公室将考生成绩上报至国家旅游局导游考试办公室审核后,于2015年1月20日公布考生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云南旅游电子政务网(http://www.ynta.gov.cn/)查询考试成绩。
(二)成绩保留
当年的考试成绩(笔试及口试)可以保留一年。考生当年考试科目没有全部通过,其通过科目的成绩可以保留到次年,次年只需补考上年未通过科目,两年考试所有科目均通过,次年给予考试通过;两年考试累计仍有科目未通过,次年不予考试通过,已通过科目成绩不再保留。
(三)成绩查询
按照《云南省导游人员考试管理办法》规定,成绩查询不对考生本人,需要查分的考生可于2015年1月20日至1月26日到各州、市旅游培训中心填写《查分申请表》,由各州、市旅游培训中心统一上报省导考办,省导考办组织专家进行查分,并对查分结果核实验章后返回各州、市旅游培训中心通知考生本人。
十一、证书发放及使用
2014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成绩合格的考生(含加试合格考生),由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导游人员考核评定委员会于2015年3月颁发国家旅游局核发的《导游员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持证人在云南省内申请办理导游证(IC卡)时,各州、市旅游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加试本地现场模拟导游考试。
十二、有关要求
(一)2014年11月1日以前各报名点需将以下材料上报到云南省旅游旅游发展委员会导游考试办公室:
1.《2014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汇总表》电子文档及纸质材料各一份,(按照考生网上报名审核通过顺序用EXCEL格式导出);
2.《2014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云南考区》办证资料卡》,需按汇总表顺序排列;
3.汇总表与办证资料卡序号排列保持一致,新考考生和复考考生分开填报。
(二)各报名点需准确填报汇总考生名单,因不认真审核考生材料,造成考生材料不实或基础信息错误而产生的后果及损失由该报名点负责承担。
十三、联系方式
电话:0871—64608354;64608356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678号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316室
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