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司法局关于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昆明考区相关事宜的温馨提示
2014-09-06来源:昆明市司法局
应试人员,您好!
欢迎您报名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现温馨提示如下:
一、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2、报名人员务必于9月5日至9月19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自行打印的准考证务必清晰,能够准确识别面部特征以及相关信息。
3、“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共同构成准予参加今年考试的有效凭证(简称“两证”),缺一不可。考试后在办理成绩核查、申请授予“资格”等事项时均须出示,务必妥善保管。
4、考试、成绩发布、申请授予“资格”等相关通知,均在昆明市司法行政网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二、考点院校地点及路线:
1、昆明学院(羊浦校区)地址: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可以在南屏街东口、昆明火车站、官渡区宝象河等站点分别乘坐118路、140路、174路等公交车到羊浦公交车场下车后前行500米左转到校。
2、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地址: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红塔东路2号。可以在昆明火车站、护国路南段、世博园、官渡广场、黄土坡公交车场等站点分别乘坐44路、73路、106路、A1路、A9路等公交车到滇池学院站下车即到。
以上线路仅供参考,请于考前一天(9月19日)16:30后查看考点。
因考点不便停车,请广大应试人员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前往参加考试。
三、考试有关事宜:
1、应试人员凭“两证”进入指定考场对号入座参加考试,将“两证”展示在“桌贴”处,以便查验。
2、严禁携带书籍、笔记、报纸、稿纸、电子用品(含数字显示计时器)、个人文具用品(考生考试用的文具由考区统一提供)及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3、应试人员应当在考试前30分钟内进入考点接受进场前安全检查;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30分钟前不得交卷出场。离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与大声喧哗。
4、应试人员应当在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按照要求在试卷、答卷(答题卡)标明的位置填写、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粘贴条形码,供监考人员现场查验。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作标记或者在非署名处署名。
“条形码”:务必及时准确地从“试卷封面”揭下、粘贴到“答题卡指定位置”。
“查验卷、卡”:拿到试卷、答题卡(纸)后,务必先核对完整与印刷情况,否则,将影响您的考试。
5、因应试人员原因致使试卷、答题卡(纸),损毁、污皱,不予更换;因应试人员原因损坏试卷、答卷(答题卡),填写、填涂不清,错填、漏填姓名、准考证号,或者答题位置错误、答题顺序颠倒,导致无法识别姓名、准考证号,无法判读答题内容或者导致答题评分失准的,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6、严禁将试题、答题卡带出考场以及将试题、答案抄写在准考证上带出考场。
7、考试结束,立即停止答题,将卷、卡(纸)翻放在桌面上,监考人员收取、核验无误后,方可离场。
祝考试成功!
昆明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