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德宏州陇川县人民医院引进研究生公告
2024-03-27来源:德宏州陇川县人民医院公众号
陇川县人民医院关于公开引进研究生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共陇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编制使用通知单》和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引进研究生工作的相关要求,陇川县人民医院2024年将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引进方式
以考核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核采取面试测评的方式。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的岗位
此次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等详见下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3月14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2.报名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3.现役军人、在读学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待招聘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电话通知面试及相关事宜。
现场报名地址: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章凤镇龙凤路32号,陇川县人民医院行政楼4楼人事科。
报名电子邮件:1919041229@qq.com;
联系人及电话:穆申斌17708808639;0692-716438。
(二)报名时间:从2024年3月27日8:30至2024年4月15日下午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要求:报名请自行下载附件《陇川县人民医院2024年度公开引进研究生报名表》,并按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及材料。
(四)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陇川县人民医院2024年度公开引进研究生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证书原件。
(五)电子邮件报名,与现场报名需提供材料一致,收集所有材料扫描成pdf格式,统一存到一个文件夹里,以压缩包形式上传到1919041229@qq.com邮箱。
五、招聘时间、地点
面试方式、内容、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若因电话无法联系而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考核程序及办法
(一)初选
审核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及材料。资格审核前,电子邮件报名的需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取得面试资格,进入面试测评环节。
(二)面试测评
面试不限开考比例,成立考核组对考评对象专业知识素养进行打分测评,实行百分制打分测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以下者不予以录用。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官与应聘人员是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三)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式等环节
根据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人员。由陇川县人民医院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档案情况、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社会信用记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具体要求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为准。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云南省、德宏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递补
若在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期间出现不符合条件或自愿放弃情况,将在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跨年不再递补。
七、相关要求
1.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3.应聘者须按规定交验各种真实、有效证件,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辞退。
4.进入考核场地后,要服从安排,遵守纪律保持安静;考核时不准提与考核无关的其他要求。
5.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证报名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6.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5年内不得离开聘用单位。
7.未尽事宜由陇川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陇川县人民医院
2024年3月26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X-6fZo2M02UDEg9ZFbacQ